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转让方式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股票转让方式变更原因说明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平台上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根据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股东权益为-1,847,855,416.58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90,296,280.50元,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公司股票转让方式由“周转让1次”变更为“周转让3次”。
二、 股票转让方式变更基本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公司股票的转让方式自2020年7月8日起,由“周转让1次”变更为“周转让3次”,证券简称由“大控1”变更为“大控3”,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