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大控(600747)_公司公告_退市大控: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时间:2020年4月7日

退市大控: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07

根据《公司法》、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调查了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满足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定条件。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聘用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第九届董事会聘请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聘请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2、经审阅董事候选人汪先红女士个人履历等资料,认为汪先红女士具备相应履行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3、同意聘请汪先红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陈树文 兰书先 张中贺

签署日期: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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