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2月10日以书面、电话及相关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2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5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仍未收到独立董事兰书先先生的表决意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请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婉丽女士提出辞职,经公司大股东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提议,提名张中贺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次会议以5票赞成通过本次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仍未收到独立董事兰书先先生发表意见。
二、《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本次会议以5票赞成通过本次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仍未收到独立董事兰书先先生发表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3日
附简历:
简历
张中贺,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 曾任职于深圳市宝安福永山田电器有限公司质检部组长,深圳市松深贸易有限公司质检部主管,深圳百信百典当行典当鉴定评估师,深圳市银利典当有限公司典当鉴定评估师,现任深圳市银利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张中贺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