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远地产(600743)_公司公告_华远地产: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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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远地产: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24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11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管理门头沟华中心项目三期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华兴睿远城市更新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更欣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更欣汇”或“受托人”)受托对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集团”或“委托人”)持有的门头沟华远·华中心项目地上裙楼酒店配套及公共部分(3F)、地上裙楼商业(1-3F)、地下商业(B1)共计34,543.57平方米的物业(以下简称“托管物业”)提供运营管理服务,服务期限为自托管物业交付之日起至2038年9月27日,在此期限内受托人向委托人支付费用共计约人民币3.90亿元(不含税金额,受托人将依据当时国家规定的税率支付增值税),而与托管物业相关的任何收入(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收入、保证金收入、销售收入、广告收入及其他

任何运营收入)全部归受托人所有。经核实,该项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的物业托管业务,符合公司业务经营需要,有利于拓宽公司的多元化业务发展渠道,交易定价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为正常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交易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监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刘晓宁、杨琳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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