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远地产(600743)_公司公告_华远地产:关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时间:2017年8月17日

华远地产:关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0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编号:临2022-037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资助对象: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置业”)参股子公司佛山市骏隆房地产有限公司(华远置业持股25%,以下简称“佛山骏隆”或“资助对象”)。

? 资助概况:佛山骏隆各方股东根据佛山骏隆业务需要,按各自持股比例向其提供股东借款共计5,500万元,其中华远置业提供1,375万元。

? 资助方式: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合营联营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

? 资助金额:1,375万元

? 资助期限:自资助当日至资助对象以富余资金归还之日

? 资助利率:0%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包含在2022年度预计额度内,《关于公司2022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特别风险提示:上述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存在一定风险,但公司将密切关注资助对象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确保资助对象按照相关协议约定保障偿还借款。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本次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房地产开发多采用项目公司模式,项目开发前期,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通常不足以覆盖土地款、工程款等运营支出,需要项目公司股东或合作方提供资金支持(即股东借款等)。华远置业与保利华南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佛山市高明区美的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于2018年5月签署《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丽景东路以北项目合作协议》,约定华远置业持股25%、保利持股50%、美的持股25%,共同进行项目开发;项目公司资金短缺时,由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同步提供股东借款;项目公司经营过程中,如在满足未来三个月各项支出所需资金后还有富余资金,则向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归还股东借款。现佛山骏隆根据业务需要,需归还银行贷款本金5,500万元。各方股东根据上述约定,按持股比例向其提供财务资助,其中保利提供2,750万元,华远置业提供1,375万元,美的提供1,375万元。

2、审议程序

本次财务资助额度包含在公司2022年度财务资助预计额度内。《关于公司2022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2022年度提供财务资助净额不超过15亿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调剂使用,新增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具体议案内容及授权事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8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4)及于2022年6月15日披露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3、本次财务资助旨在保障被资助项目公司资金需求,有利于被资助项目公司的项目开发建设,符合公司利益。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4、项目公司其他股东保利、美的按其所持股权比例向佛山骏隆同等提供股东借款。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 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佛山市骏隆房地产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8MA4X0UMM6T

成立日期:2017年8月17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783号高明体育中心游泳馆一层Y1085商铺之一

法定代表人:郭文峰

注册资本:4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物业租赁;电气安装,管道和设备安装,其他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业,工程准备活动,提供施工设备服务,其他未列明建筑业(涉及资质证的持有效资质证经营);室内清洁服务;室内装饰设计;水电安装;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度(经审计)2022年1-6月(未经审计)
总资产106,77768,403
负债总额103,99667,533
净资产2,781870
营业收入107,89916,125
净利润1,269-1,911
资产负债率(%)97%9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佛山骏隆提供对外担保1,375万元,无委托理财等事项。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2.经核实,佛山骏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佛山骏隆的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履行义务的情况
保利华南实业有限公司50提供同比例支持
佛山市高明区美的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25提供同比例支持
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25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同比例支持

4. 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对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2021年度,公司为佛山骏隆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32,500,007.00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资助方: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

2、资助对象:佛山市骏隆房地产有限公司

3、资助方式: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合营联营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

4、资助金额:1,375万元

5、资助期限:自资助当日至资助对象以富余资金归还之日

6、利率:0%

7、资金用途:偿还银行贷款

8、资金来源: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按实际持股比例向佛山骏隆提供股东借款,符合房地产项目开发惯例,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也将按照自身的内控要求,加强对佛山骏隆业务开展情况的把控,确保其按照财务资助协议约定按期还款。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旨在解决被资助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有利于加快被资助项目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求。项目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项目公司的运营和管理,能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事前声明和意见:经事前审核及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合营联营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旨在解决被资助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有利于加快被资助项目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发展。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24,407.5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9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04,171.2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99%。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9月10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