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四日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6月14日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6月14日,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2022年6月6日为股权登记日。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11号华远·企业中心11号楼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议程如下:
一、 报告股东到会情况
二、 审议股东大会议案
三、 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公司董事回答股东提问
四、 对议案进行现场表决
五、 清点并统计现场表决情况,上传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六、 取得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返回的表决结果汇总
七、 宣读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八、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 到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计票人、监票人在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 会议结束
议案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2022年度提供财务资助净额不超过1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调剂使用,新增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述财务资助额度,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具体执行财务资助事项。具体授权如下:
(一)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合营联营项目公司,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合作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1、被资助对象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对象范围,且不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被资助对象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合营联营项目公司或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
3、被资助对象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包括房地产开发销售及商业办公类项目持有经营),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可以超过70%,最近12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计算可以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10%。
4、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5、风险防范措施:
(1)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2)在财务资助过程中,公司将会根据资金盈余情况,陆续实施财务资助,并充分考虑资金风险。公司按照权益比例为项目公司以同等条件提供资金,是为了合作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正常建设,符合房地产行业惯例。公司将通过主导操盘、联合建设等方式加强对项目深度管理,积极防范风险。
(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合作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与公司同比例调用闲置盈余资金:
1、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合作项目公司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
2、被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合作项目的其他股东,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可以超过70%。
3、风险防控措施:
(1)项目公司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由公司直接负责经营管理及财务管理,均会进行动态预测和监控项目资金,能有效管控项目资金。
(2)在每笔闲置盈余资金调用前,需根据合作协议约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3)项目公司仅在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资金和正常经营所
需资金后,在闲置盈余资金范围内提供财务资助。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上限根据项目盈余资金以及合作方在项目中的出资比例计算。
(4)如项目公司后续出现资金缺口,各股东方应该按照项目公司的通知要求及时归还已调用的闲置盈余资金,用于项目建设运营。如任一股东方未按照项目公司通知归还闲置盈余资金构成违约的,违约方需按照合作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并赔偿项目公司及守约股东的相应损失。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