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一致通过《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决定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上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22年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支持公司的发展,2022年度将为公司(含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120亿元。
目前,市场上担保费收费标准为0.5%-5%,华远集团按不高于0.8%向公司收取担保费。华远集团将根据公司融资的实际需要,与贷款银
行或向公司融资的机构签署担保协议。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关联董事王乐斌、杨云燕、徐骥、李然、张蔚欣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三、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2022年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周转资金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华远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支持公司的发展,2022年度将向公司提供不超过50亿元的资金周转额度,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其控股的下属公司)需要之时,华远集团及其控股的关联公司提供相应的周转资金,由实际使用资金的公司支付相应的资金使用成本,资金使用成本将不超过市场同期利率。具体资金使用成本按照届时实际划付的单据为准计算。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王乐斌、杨云燕、徐骥、李然、张蔚欣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5票)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