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远地产(600743)_公司公告_华远地产:华远地产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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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30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一致通过《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决定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上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支持公司的发展,2022年度将为公司(含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120亿元。

目前,市场上担保费收费标准为0.5%-5%,华远集团按不高于

0.8%向公司收取担保费。华远集团将根据公司融资的实际需要,与贷款银行或向公司融资的机构签署担保协议。

2、华远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支持公司的发展,2022年度将向公司提供不超过50亿元的资金周转额度,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其控股的下属公司)需要之时,华远集团及其控股的关联公司提供相应的周转资金,由实际使用资金的公司支付相应的资金使用成本,资金使用成本将不超过市场同期利率。具体资金使用成本按照届时实际划付的单据为准计算。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公司业务经营需要,交易定价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为正常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交易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监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关联监事刘晓宁、杨琳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特此公告。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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