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远地产(600743)_公司公告_华远地产:关于制定、修订、废止公司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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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30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修订、废止公司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废止公司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制定、修订、废止公司制度的相关情况

鉴于中国证监会近期对部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修改、废止,且公司重组完成后,公司已将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至华远集团,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公司住所及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基于前述情况,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修订、废止部分公司内部制度,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制度名称变更情况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
序号制度名称变更情况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
4《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
5《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
6《奖励基金管理办法》废止
7《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修订
8《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
9《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修订
1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
11《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
12《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
13《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
14《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修订
15《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
16《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修订
17《内审工作制度》修订
18《年报报告制度》修订
19《审计委员会年度审计工作规程》修订
20《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修订
序号制度名称变更情况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1《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修订
22《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修订
23《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修订
24《反舞弊制度》修订
25《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
26《舆情管理制度》制定

上述第1-6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制定、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予以披露。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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