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2证券简称:一汽富维公告编号:2025-028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的相关规定,为提升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结合公司发展规划,拟在经营质量提升、智能制造加速、现金分红等领域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制定《估值提升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是基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计划方案,不构成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公司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29日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复权价格)为6.53元/股至9.82元/股之间,均低于2022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10.62元/股;
2024年3月3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复权价格)为7.19元/股至10.23元/股之间,均低于2023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11.06元/股,属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规定的长期破净情形。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一)主业经营质量提升
加速提升市场开发能力。在公司制造优势、体系能力及优秀技术人才梯队的基础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结合近几年各分子公司开拓新客户的路径,通过"市场洞察-经验共享-考核闭环"的机制,2025年起,公司新市场新订单的规模将迈入新台阶,新业务的构成将更贴近行业发展的趋势。
高质量达成募投项目目标。突破国外垄断的氧传产品新车间2025年将全面投入使用,用于开关氧传感器、宽域氧传感器、氮氧传感器等多个产品的生产制造,进一步满足客户降本需求,快速实现主机厂供货,同时为富维实现后市场及国际化业务布局打下坚实基础。轻量化产品项目通过快速导入镁合金半固态注射工艺,不仅为公司实现了自身产品技术的革新,同时助力公司实现转型升级。公司将以此次新工艺技术导入为契机,力争2025年底实现支架类产品首件量产。
多维度降低生产制造成本。持续提升交付窗口及问题解决机制有效性,满足客户交付要求,彻底消除浪费、降低成本。完善质量成本模型,夯实质量成本数据底座,通过开展系统对标活动,深挖质量降本机会,共享系统改善经验。通过开展能耗对标和节能诊断活动,识别节能机会并立项,持续提升能源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通过流程标准化、数据透明化、作业自动化重构各制造业务环节,赋能制造成本降低。
(二)智能制造加速升级
加大研发投入,推进新产品研发。密切关注行业发展趋势,持续加大在智能座舱领域研发投入,积极布局新兴产业,高质量完成“十五五”产品布局规划。在产业布局发展方面,立足现有核心业务,不断丰富智能化、网联化元素的“智能座舱”品类,同时积极拓展自动驾驶领域的产品,探索其他新赛道转型产品。
推进成果转化,开创发展新格局。智能域控制器通过欧标认证,并持续支持国内主机厂拓展海外市场。氧传感器项目全面完成开关、宽域传感器的开发与验证工作,产品性能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力争实现前装业务定点;氮氧产品建立自主验证能力,完成开发验证并推向市场。智能表面项目继续深入研发模内电子工艺技术,实现从电路设计、印刷到电子控制,以及一体注塑工艺的核心参数掌握。
布局前沿新技术,传统产业升级迭代。在传统保险杠制造基础上探索环保化表面喷涂工艺与材料的研究应用。冲压件业务板块拓展新能源电池包保护结构件产品序列。车轮业务通过“产学研”方式开展镁合金轻量化创新工艺的应用,加快新技术研发实现新型半固态镁合金车轮制造技术的自主掌握。
注入“智”能制造,推动数字化转型。以“精准投入+聚焦场景”为核心,结合
AI技术实现效率提升,模块化开发工具降低技术门槛,推动数字化项目自主开发,培养内部数字化人才,低成本数字化,实现成本节约与估值重构的双重目标。
拓展产业机会,“新质生产力”应用探索。深入推进与沃飞长空的战略合作,为低空EVTOL提供制造服务;启动智能制造转型试点,在创新项目上启动无人工厂示范运用运营,形成可复制的智能化生产模式与能力;加强“产学研”合作,联合成立人工智能实验室,探索人工智能大模型在企业中的应用场景;通过战略合作等模式积极开展毫米波雷达等智能驾驶相关领域的研究。
(三)ESG治理深化
践行ESG理念,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通过每年定期开展ESG报告编制、发布,全面系统展示在公司治理、环境保护、社会贡献三个方面的实践与成效,回应资本市场、塑造责任形象。通过以编促推,识别公司ESG方面的不足,持续改进,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打造公益品牌,提升公司品牌效益。推进公益品牌体系建设,明确核心价值观与使命,构建长效化项目机制,聚焦多元社会责任实践,开展弱势群体志愿服务、教育捐赠帮扶活动、生态绿化及城市环境美化行动等公益活动,提升公益活动的社会影响力与执行效能。通过消费帮扶等形式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多维度践行社会责任,塑造企业责任担当形象。
完善约束机制,守好风险防控合规底线。开展年度重大风险评估,识别公司年度重大风险,完善重大风险跟踪机制,定期向经管层汇报年度重大风险跟踪情况。完善联合监督模式,对公司重点企业重点业务领域开展联合监督,有效识别公司管理问题,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在公司内横展,提升整体管理水平。依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完善下属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及合资合同,推动提升公司内生约束机制的有效性。
(四)“关键少数”责任强化
2025年,公司将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变化,及时向“关键少数”传达最新监管精神,强化其合规意识,确保履职规范。结合新《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实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举办的相关培训,确保其能了解最新的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市场动态,提升履职能力和合规意识,共同推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以及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五)积极争取股东增持,吸引耐心资本长期投资
本公司控股股东亚东投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于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1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188,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3%,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7,494,750元(不含税费)。截至2025年1月13日,亚东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12,392,2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13%。
公司将持续推动控股股东、主要股东等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提振市场信心。
(六)股东回报持续提升
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坚持以投资者为本,让广大投资者有回报、有获得感。公司本着重视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合理资金需求的原则,平衡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与股东综合回报二者间的关系,定期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度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在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以上,分红次数不少于两次。未来公司将继续综合考虑行业特点、盈利水平、现金流等因素,继续制定明确的、清晰的、合理的分红规划,持续实施稳定的、及时的、可预期的、更具竞争力的高比例现金分红方案。通过提升股东回报,让长线投资者有明确的预期,培养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理念,吸引长线投资资金。
(七)加强投资者沟通
定期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在2025年每次定期报告发布后,均举办业绩说明会,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独董等出席,向投资者解读公司业绩和发展规划,倾听投资者的意见建议。投资者可以通过e互动、投资者咨询电话、投资者邮箱等多个方式与公司开展直接对话,将对公司的意见、建议或任何想法与公司进行一对一沟通,在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的同时,公司也能够更好地了解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重点和诉求。
创新信息披露工作方法,多渠道开展投资者交流。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开展信息披露工作,以长图、海报、可视化年报等形式增加报告的可读性和传播度;于本年度起,主动披露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进而保障广大投资者获取公司信息的公平性和时效性。加强舆情监测和跟踪分析,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将及时发布澄清公告。公司2025年拟开展投资者交流互动12次以上,积极参加各证券公司举办的策略会,通过路演、反路演等活动加强与各类投资者的交流,增加公司曝光度,传递公司真实价值;邀请机构
投资者、分析师和对公司感兴趣的中小投资者来公司进行参观调研,了解公司的研发能力和经营水平,直观的感受到公司的内在价值。持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能力,保障投资者关系工作高效开展。公司已配备专业人员专职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参加交易所、中上协的各项投关工作培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能力及专业度。2025年,公司也将进一步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和工作内容,保障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合规、高效、高质量的开展。
三、董事会对估值提升计划的说明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制定的《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评估安排公司属于长期破净情形时,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经董事会审议后进行披露。
五、风险提示本《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是基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计划方案,不构成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