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2025年6月27日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授权代表)的合法权益,务请有出席股东大会资格的相关人员事先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并准时参会。股东大会正式开始后,终止现场参会登记。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事宜。
二、股东(或授权代表)出席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请出席股东大会的相关人员遵守股东大会秩序,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不向参会股东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三、股东要求提问的,可在预备会议时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填写提问登记表。公司将统一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如问题涉及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等方面,公司一时无法回答的请予谅解。股东如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为提高大会议事效率,在股东就本次会议议案相关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可进行大会表决。
四、本次股东大会谢绝个人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参会人员应尊重公司及其他参会人员的名誉权、肖像权等相关权利,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传播会议视频、图片等信息。
五、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
果公司将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本次股东大会由律师进行全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秘书处2025年6月27日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27日(星期五)下午13时00分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6月27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培训中心3号楼3楼报告厅(上海市虹口区同嘉路79号)
三、会议主要议程:
(一)预备会议
1、到会股东书面审议议案;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1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 | 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6 | 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
7 | 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其他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
8 |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9 | 关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
10 | 关于修订部分基本管理制度的议案 |
序号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1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 |
11.01 | 候选人王晓秋 |
11.02 | 候选人贾健旭 |
11.03 | 候选人徐平 |
11.04 | 候选人张维炯 |
11.05 | 候选人尹燕德 |
1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 |
12.01 | 候选人余卓平 |
12.02 | 候选人芮明杰 |
12.03 | 候选人吕秋萍 |
2、审阅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非决议事项)。
(二)主持人宣布现场股东大会开始及股东出席情况;
(三)推选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
(四)现场投票表决和股东问答(统计有效现场表决票);
(五)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六)公司聘请的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4 |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5 | 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6 | 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 |||
7 | 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其他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 |||
8 |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
9 | 关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 |||
10 | 关于修订部分基本管理制度的议案 |
序号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投票数 |
11.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 | 应选董事(5)人 |
11.01 | 候选人王晓秋 | |
11.02 | 候选人贾健旭 | |
11.03 | 候选人徐平 | |
11.04 | 候选人张维炯 | |
11.05 | 候选人尹燕德 | |
12.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 | 应选独立董事(3)人 |
12.01 | 候选人余卓平 | |
12.02 | 候选人芮明杰 | |
12.03 | 候选人吕秋萍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4.01 | 例:陈×× | |
4.02 | 例:赵×× | |
4.03 | 例:蒋×× |
…… | …… | |
4.06 | 例:宋×× | |
5.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5.01 | 例:张×× | |
5.02 | 例:王×× | |
5.03 | 例:杨××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票数 |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方式…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 - | - |
4.01 | 例:陈×× | 500 | 100 | 100 | |
4.02 | 例:赵×× | 0 | 100 | 50 | |
4.03 | 例:蒋×× | 0 | 100 | 200 | |
…… | …… | … | … | … | |
4.06 | 例:宋×× | 0 | 100 | 50 |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一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现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2024年董事会主要工作回顾2024年,国内汽车行业延续“白热化”竞争态势,新能源占比持续提升、自主品牌继续强势崛起,公司主动应对市场激烈竞争引发的产业链降价持续传导压力,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价值创造、资源协同、体系赋能”整体工作要求,在业务创新转型、抢夺市场增量、深化降本增效、防范运营风险等方面,多措并举推进工作,经营韧性得以增强,较好地实现了全年经营业绩总体稳定的目标。
报告期内,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新赛道布局,抢拓增量市场,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把握汽车“智能化、电动化”的行业发展趋势,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聚焦智能座舱、智能底盘、智能照明、电驱动系统、热管理系统等新赛道业务领域,加快推动核心业务技术创新转型和项目应用落地。
在智能座舱领域,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延锋公司)依托平台化创新部件能力,搭建创新生态平台,进一步推动内外饰、座椅、被动安全、汽车电子等跨业务板块内部整合,不断深化与外部卓越生态圈伙伴间的合作,与整车客户协同开发,打造面向未来场景的智能座舱。2024年10月,延锋公司
首发创新应用流体空间设计理念的XiM25智能座舱展车,集中展示其在内饰、座椅、安全、电子、外饰等领域的集成能力,旨在为年轻用户打造可定制化的第三生活空间,赋能更智慧、更安全、更交互、更个性的出行体验。此类模块化、系统化解决方案及产品,已实现客户项目的量产配套,并连续获得沃尔沃,宝马、大众、华为合作伙伴、某生态造车企业等整车客户重点车型的配套定点。
在智能底盘领域,上海汇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加快向“一体化智能底盘集成平台”转型,快速布局和建立底盘架构集成设计开发、底盘系统选型及性能目标设定、底盘性能仿真和调校标定、整车底盘疑难问题解决等能力,可为整车客户提供底盘集成设计增值服务;博世华域转向系统有限公司已实现自研转向平台的研发和产业化落地,自研线控转向系统已获多家新能源整车客户项目定点;上海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加速推进线控制动EMB技术及平台架构的研发,与核心整车客户合作,完成首个线控车型功能演示装车。
在智能照明领域,华域视觉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围绕“智能化技术、前瞻造型”,持续推进数字交互大灯、数字信号灯、抬头显示、电子后视镜等产品的更新迭代和优化降本,研发适应车灯纤细化发展趋势的H-Line系列模组,与核心整车客户联合成功开发自由组合微透镜大灯样件,上述部分产品新获奥迪、大众、广汽集团等整车客户项目定点。
在电驱动系统领域,公司围绕“高集成、高功率”的方向,借助差异化的产品定位,加强业务协同,加快推进从关键部件到
驱动系统的自主核心竞争能力建设,为整车客户提供更高性价比的电驱系统解决方案。华域汽车电动系统有限公司完成UminiPin、创新型耐油复合纸、硅钢片定转子焊接铁芯等创新技术研发,推进驱动电机技术持续迭代,新获奇瑞汽车、零跑汽车、智己汽车、上汽奥迪纯电车型及上汽大众、上汽通用混动车型定点;上海纳铁福传动系统有限公司获得奇瑞汽车、吉利汽车等整车客户相关车型的电驱动系统总成定点,并正推进800V两档集成差速锁三合一电驱产品研发。
在热管理系统领域,华域三电汽车空调有限公司着力提升热管理系统及集成模块的核心能力,搭载第三代半导体SIC功率器件的高性能电动压缩机系列产品,已获得赛力斯、阿维塔、奇瑞汽车、北汽集团等800V高端纯电车型项目的定点,并开展下一代新冷媒压缩机的技术预研,完善未来产品型谱矩阵。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加快业务结构调整,实现“减负增效”。公司在全面评估汽车铸铁产品铸造、加工等业务现状及其未来发展前景的基础上,通过现有资产作价及合资参股方式,不再主导从事汽车配套制动壳体/支架、转向节等铸铁类制造业务。
2024年,整车市场竞争格局变化带来公司客户结构的持续调整。按汇总口径统计(含海外业务),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62.2%来自于上汽集团以外的整车客户,特斯拉上海、赛力斯汽车、比亚迪、吉利汽车、一汽大众、奇瑞汽车、华晨宝马、长安汽车、广汽乘用车、长安福特成为公司收入占比国内排名前十的业外整车客户,上述排名前十的业外整车客户的汇总销售额合计
同比增速达到38%。截至2024年底,在公司新获取业务的全生命周期订单中,新能源汽车相关车型业务配套金额占比达75%,国内自主品牌配套金额占比超过50%。
二是坚持精细化管理,深化降本增效,提高公司经营抗压能力。整车市场竞争加剧,客户需求波动加大,公司在即时供货、持续降本等方面不断承压。公司通过建立与核心整车客户供应链策略的精准调整与快速响应机制,及时满足客户排产计划及重点车型配置变化需求;通过制定“精益降本地图”,从生产制造、采购供应、技术研发等环节全面落实降本目标,不断提升精益管理水平,全力消减连续降价冲击;通过实施供应商穿透式管控,动态评估供应商风险,增强自身全供应链的拉动响应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通过优化采购策略、加大国产替代力度等措施,搭建稳定、灵活的供应链体系,增强应对外部环境突变的能力;通过深化智能制造,围绕自动化生产、数字化管理、综合能源替代等,推进运营效率提升、人工成本优化、节能降废增效等工作,2024年完成57家企业、共计165个项目的数字化工厂建设,助力企业提升综合运营能力。
三是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监控,提高综合风险防范能力。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公司不断完善风险监控和防范措施,并贯穿于日常经营管理。公司坚持必要、审慎的对外投资原则,充分发挥内部存量资产利旧平台作用,完善“投前科学论证、投中滚动评估、投后审核评价”闭环,确保投资风险总体可控;强化对应收账款、存货周转等指标定期跟踪管理,建立重要客户风险预警机制,保证企业日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和安全;完善信
息安全保障体系,严格执行数据安全管控措施,确保公司重要网络数据得到有效保护;注重内控全流程管理,推动重点企业海外内控体系的完善,构建内控制度一体化,进一步提升海外运营风险防控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2024年度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内控审计机构,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公司也出具了《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二、会议召开及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完成4个定期报告和30个临时公告的披露,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1、2024年1月10日,第十届董事会召开第十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等5项议案。
2、2024年3月27日,第十届董事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现场会议),听取了《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事项》,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治理(ESG)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滚动发展规划>
的议案》《关于公司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等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于“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其他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标准的议案》《关于投保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23项议案。
3、2024年4月26日,第十届董事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24年7月17日,第十届董事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6项议案。
5、2024年8月27日,第十届董事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现场会议),听取了《2024年上半年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事项》,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公司2024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等4项议案。
6、2024年10月28日,第十届董事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会均已有效执行。
1、利润分配事项: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52,723,984股为基准,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5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64,542,988.00元。上述利润分配符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要求。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1日,除息日为2024年7月12日,相关红利已发放完毕。
2、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事项: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公司控股股东上汽集团签署《商品供应框架协议》《综合服务框架协议》《房地租赁框架协议》《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等四份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相关议案,协议有效期为三年。2024年6月28日公司与上汽集团完成上述协议的签署。
3、调整公司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标准事项: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标准的议案》,公司外部董事、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标准由10万元/年/人(含税)调整至20万元/年/人(含税)。
2024年7月,公司已完成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相关税务核算、补发工作,津贴发放已按新标准执行。
4、投保公司及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保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责任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保险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万元/年,保险期限为三年。2024年6月底,公司已完成该责任保险的采购定点及投保工作。
5、续聘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2024年6月底公司已完成续聘相关工作。
三、2024年度主要经营情况
2024年,国内汽车行业得益于国家促进消费系列政策支持,企业促销、地方补贴等多措并举,有效促进汽车销量的增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4.5%,其中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747.7万辆和2,75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2%和5.8%;国内整车销量达2,557.7万辆,同比增长1.6%;新能源汽车销量达1,286.6万辆,同比增长35.5%,市场占有率提升至40.9%。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性化、整零同、上能力”工作方针,积极抢抓新老赛道转换、新旧生产力更替的关键窗口期,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提质增效为目标,以开拓创新为手段,对外抓好市场开拓、对内深化降本增效,不断加快创新转型发展。2024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主要财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营业收入(亿元) | 1,688.52 | 1,685.94 | 0.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亿元) | 66.91 | 72.14 | -7.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亿元) | 57.58 | 65.03 | -11.4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122 | 2.288 | -7.2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826 | 2.063 | -11.4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17 | 13.03 | 减少1.86个百分点 |
四、2025年经营计划2025年公司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1、围绕行业生态圈变革,深耕高潜力增量市场,拓展业务发展新空间。面对市场竞争态势和客户终端市场表现发生的结构性变化,公司将着重推进目标客户清单管理体系的建立,通过对消费趋势变化、行业生态圈格局、客户发展策略及市场表现、技术应用趋势等多维度的评估和预判市场演变趋势,有效提升业务转化效率和资源使用效率;公司将继续坚持紧跟增量市场的策略,进一步加强对自主品牌、新能源等增量市场的开拓力度,加快提高新能源、自主品牌相关业务占比,拓展与头部客户的平台化合作,努力获取头部客户的关键、规模项目,夯实公司业务增长基础;公司将继续提升总部的平台赋能和服务功能,建立与关键客户不同层级的定期沟通机制,积极推进对核心客户的技术展示,推广优势业务和新产品新技术。
2、围绕智能化、集成化变革趋势,提升与整车企业协同紧密度,进一步加快系统级能力建设,完成公司“十五五”规划编
制工作。公司将围绕编制“十五五”规划,进一步聚焦“产品智能化、系统集成化、垂直一体化”产品战略,继续深化在智能座舱、智能底盘、智能照明、热管理系统、电驱动系统等业务的技术及产品焕新,提升智能化、集成化产业链能级,做大增量,做全系统,做精成本,全面提升系统化集成能力;公司将积极推进核心业务的“整零同”,加快前瞻领域研发速度,提升研发效率,在核心业务领域实现与核心整车客户的充分协同和市场突破。
3、多措并举推动降本增效,构建全价值链成本竞争力,积极应对价格战升级带来的极限挑战。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体系竞争力建设,在战略规划、精益生产、人事组织等方面持续优化,构建全价值链成本竞争力,以应对主机厂与上游供应商的双向价格挤压。一是强化现有业务与产品的盈利性动态评估,严格把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重点压缩非战略性支出;二是以成本优化为导向重构精益审核体系,强化现场运控能力,加大对降本机会的挖掘力度,通过“总部赋能-企业攻坚”双向联动,构建审核优化、专项攻关、经验推广的闭环管理体系,实现精益降本从短期攻坚向长效机制的全面升级;三是结合业务动态变化,精益企业组织结构和流程,优化控制人员配置,落实绩效挂钩机制,确保人工成本有效可控。
4、切实提升管理精细化水平,严密防范运营风险,进一步优化企业管理和风险防控体系。公司将继续以体系化建设为抓手,提升管理效率和能级,管控经营风险,系统性推进管理能力跃升。公司将深化与核心整车客户的信息协同,对市场趋势、客户表现进行动态评估,前瞻性调整供应链策略;公司将持续完善供应链
体系建设,强化供应链穿透式管理,多维度评估供应链各个环节潜在风险,针对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提前规划供应链策略,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供应链能够稳健运行;公司将强化现金流管控机制,对企业资金情况进行月度动态跟踪及滚动预测,及时识别偏差并制定纠偏措施,保障现金流管控目标有效达成;公司将继续推进智能工厂建设,完成64家工厂的数字化复制,实现“十四五”规划70%数字化工厂建设目标,并积极探索AI技术在高价值业务场景中的应用,推动管理效率再上台阶。
以上报告请股东大会审议。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6月27日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二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现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积极勤勉、规范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关联交易、内控规范、定期报告编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职等情况进行合法合规性的监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四次会议,具体审议内容如下:
2024年3月27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度环境、社会、治理(ESG)报告》《关于公司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等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其他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关于投保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等议案。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4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年10月28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董事会各次现场会议和股东大会,并对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及表决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上述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成员在审议表决上述议案时履行了忠实和勤勉义务,监事会没有发现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的程序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认真执行监事会内部文件传阅制度,定期查阅与履职相关的公司日常会议、文件等资料,现对公司依法运作、定期报告、内控建设、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本报告期内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能亲自出席会议,在审议各项议案时,履行了忠实和勤勉义务;公司依法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管理层能定期对决议落实情况和董事会授权事项进行报告,高级管理人
员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况发生,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真实性情况监事会检查了公司2024年各期的定期报告,及时掌握了公司财务状况和重大经营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所载内容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
(三)公司内控建设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继续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行业特性和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以内控体系建设为抓手,完成了对本部420个关键控制点的检查,测试范围涵盖本部所有关键控制点的66%;对所属企业采取企业自评加外部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直接投资企业及主要间接投资企业的抽查比例达到50%,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进一步提升了企业风险防范能力。
2024年度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控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监事会认同董事会编制的出具了《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定价符合诚实信用、公开、公正、公
平的原则,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以上报告请股东大会审议。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6月27日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三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
现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1、营业收入:16,885,218.38万元,比上年增长0.15%。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9,070.30万元,比上年下降7.26%。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575,777.66万元,比上年下降11.45%。
4、总资产:2024年末18,500,595.81万元,比上年增长5.06%。
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24年末6,204,418.74万元,比上年增长7.40%。
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17%,比上年减少1.86个百分点。
7、资产负债率:64.26%,比上年减少0.77个百分点。
2024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基本每股收益2.122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1.826元,每股净资产19.68元,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82元。
二、2024年度母公司报表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1、净利润:628,639.44万元,比上年增长7.01%。
2、总资产:2024年末4,972,204.36万元,比上年增长8.75%。
3、净资产:2024年末4,870,768.45万元,比上年增长9.06%。
4、资产负债率:2.04%,比上年减少0.27个百分点。以上报告请股东大会审议。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7日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四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现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报告如下: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报表(母公司)净利润6,286,394,377.8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28,639,437.79元,2024年度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额为5,657,754,940.09元。
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152,723,98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522,179,187.20元(含税),占母公司2024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额的44.58%,占2024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7.70%。公司2024年未分配利润结余3,135,575,752.89元,加2023年年末未分配利润17,688,075,104.80元,公司未分配利润结余20,823,650,857.69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如在公司利润分配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以上预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7日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五
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印刷本)。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
以上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7日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六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各位股东:
现就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事项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经公司2024年召开的十届十一次董事会和2023年度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集团)续签《商品供应框架协议》《综合服务框架协议》《房地租赁框架协议》《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等四份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至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新协议时止。在框架协议的有效期内,公司在每年年初应分别预测该年度内四类框架协议项下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并在下一年就实际发生额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汇报。
2024年度预计金额和实际发生金额如下:
1、与上汽集团之间商品供应、综合服务及房地租赁交易
商品供应框架协议 | 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4年预计金额(万元) | 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万元)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 4,500,000 | 3,483,289 | |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 3,500,000 | 1,558,088 |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分公司 | 2,500,000 | 844,050 | ||
其他 | 1,700,000 | 778,821 | ||
小计 | 12,200,000 | 6,664,248 | ||
向关 | 上汽大众汽车有 | 1,000,000 | 720,360 |
联人采购商品 | 限公司 | ||||||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 300,000 | 139,379 |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分公司 | 400,000 | 20,129 | |||||
其他 | 600,000 | 277,508 | |||||
小计 | 2,300,000 | 1,157,376 | |||||
合计 | 14,500,000 | 7,821,624 | |||||
综合服务框架协议 | 交易类别 | 2024年预计金额(万元) | 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万元) | ||||
向关联人提供技术支持及其他综合服务 | 12,000 | 9,909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物流服务、技术支持及其他综合服务 | 40,000 | 26,472 | |||||
合计 | 52,000 | 36,381 | |||||
房地租赁框架协议 | 向关联人支付房地租金 | 10,000 | 6,705 | ||||
向关联人收取房地租金 | 15,000 | 5,542 | |||||
合计 | 25,000 | 12,247 |
注
:报告期内向关联人销售、采购商品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原因主要是根据实际销售和采购发生情况所致。
注2:上述关联人包含其所属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共同控制企业。
2、与上汽集团所属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金融服务类交易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 交易类别 | 2024年预计金额(万元) | 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万元) |
每日最高存款余额 | 2,000,000 | 1,828,597 | |
存款利息 | 40,000 | 27,984 |
贷款利息(含贴现息) | 10,000 | 1,347 |
综合授信额度(含贷款、票据等) | 1,100,000 | 853,561 |
其他业务手续费 | 1,000 | 517 |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测结合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并考虑汽车市场及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上汽集团框架协议范围内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如下:
商品供应框架协议 | 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5年预计金额(万元) | 2025年年初至3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万元)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 4,500,000 | 712,058 | |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 3,500,000 | 431,892 |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分公司 | 2,500,000 | 186,522 | ||
其他 | 1,700,000 | 118,464 | ||
小计 | 12,200,000 | 1,448,936 |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 1,000,000 | 135,868 | |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 300,000 | 45,355 |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分公司 | 300,000 | 3,050 | ||
其他 | 600,000 | 57,844 | ||
小计 | 2,200,000 | 242,117 | ||
合计 | 14,400,000 | 1,691,053 | ||
综合服务框架协议 | 交易类别 | 2025年预计金额(万元) | 2025年年初至3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 |
交易金额(万元) | |||
向关联人提供技术支持及其他综合服务 | 15,000 | 22 | |
接受关联人综合物流、技术支持及其他综合服务 | 40,000 | 1,094 | |
合计 | 55,000 | 1,116 | |
房地租赁框架协议 | 向关联人支付房地租金 | 10,000 | 1,214 |
向关联人收取房地租金 | 15,000 | 1,601 | |
合计 | 25,000 | 2,815 | |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 每日最高存款余额 | 2,300,000 | 1,830,949 |
存款利息 | 40,000 | 6,206 | |
贷款利息(含贴现息) | 10,000 | 245 | |
综合授信额度(含贷款、票据等) | 1,300,000 | 210,067 | |
其他业务手续费 | 1,000 | 121 |
注:上述预计金额获得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将作为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附件,公司股东大会无需就该等协议项下的具体实施协议进行审议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由于本议案涉及与上汽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股东大会表决本议案时,关联股东上汽集团需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上汽集团回避表决。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7日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七
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其他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要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应在每年年初预测本年度发生的相关金额,并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将按照会计准则计算实际发生额,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进行汇报。
一、其他关联人概况和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除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外,由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上市公司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除外),也为公司的关联人,具体情况如下:
1.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林
注册资本:51,259.9264万元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汽车零件、塑料制品、压力容器、电子产品的生产制造、销售及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实业投资;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电机制造等。
关联关系: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持有其29.76%的股权,公司董事、总经理徐平担任该企业副董事长。
2.上海菲特尔莫古轴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卜新文注册资本:1,178.5万美元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汽车零部件研发、制造、批发、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技术服务、开发、咨询;货物进出口等。
关联关系:该企业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持有其40%股权,公司副总经理卜新文担任该企业董事长。
3.上海博泽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MICHAELBRANDSTETTER
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开发、生产和销售汽车门板模块、摇窗机、门锁、座椅骨架和相关的配件及冷却风扇总成装配,销售电控式背门撑杆,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售后服务和其他相关的服务,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等。
关联关系:该企业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域汽车系统(上海)有限公司持有其40%股权,公司副总经理卜新文担任该企业副董事长。
4.上海大陆汽车制动系统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LaurentLoicFABRE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鼓式制动器、制动钳、真空助力器和制动软管以及其他制动系统产品的批发、进出口、提供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相关配套服务;上述产品的研发及研发成果的转让等。
关联关系:该企业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持有其49%股权,
公司董事、总经理徐平担任该企业副董事长。
5.上海恩坦华汽车门系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GERARDROOSE注册资本:600万美元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开发、生产汽车门锁执行器、汽车门锁、一体化门锁系统、汽车门系统,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区内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贸易及区内贸易代理;区内仓储(危险品除外)及保税商品展示等。
关联关系:该企业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实业交通电器有限公司持有该企业40%股权,公司副总经理卜新文担任该企业副董事长。
6.上海镁镁合金压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毛维俭
注册资本:1,200万美元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生产汽车和摩托车用镁合金压铸件,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
关联关系:该企业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乾通汽车附件有限公司持有该企业40%股权,公司财务总监毛维俭担任该企业董事长。
7.华翔圣德曼(上海)汽车系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永智
注册资本:61,302.5万元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软件开发;金属材料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等。
关联关系:该企业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域汽车系统(上海)有限公司持有其30%股权,公司副总经理卜新文担任该企业董事。
8.上海中炼线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镓
注册资本:2,050万美元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材料研发推广等。
关联关系:该企业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中国弹簧制造有限公司持有该企业40%股权,公司董事会秘书茅其炜担任该企业董事。
二、2024年关联交易发生及2025年预测金额
1、根据公司2024年召开的十届十一次董事会和2023年度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其他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该类关联交易主要涉及商品采购及销售、房地租赁及综合服务等方面,具体情况如下:
其他关联人 | 2024年预计金额(万元) | 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万元) |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1,500 | 500 |
上海菲特尔莫古轴瓦有限公司 | 100 | 14 |
上海博泽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50,000 | 39,220 |
上海大陆汽车制动系统销售有限公司 | 240,000 | 210,480 |
上海恩坦华汽车门系统有限公司 | 1,500 | 588 |
上海镁镁合金压铸有限公司 | 200 | 178 |
注:报告期内向关联人销售、采购商品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原因主要是根据实际销售和采购发生情况所致。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未超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范围,符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2、结合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并考虑汽车市场公司业务发展、关联人增加等情况,2025年度公司预计
与该类关联人发生商品采购及销售、房地租赁及综合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关联人 | 2025年预计金额(万元) | 2025年年初至3月31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万元) |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3,000 | 554 |
上海菲特尔莫古轴瓦有限公司 | 100 | 6 |
上海博泽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50,000 | 5,210 |
上海大陆汽车制动系统销售有限公司 | 250,000 | 34,192 |
上海恩坦华汽车门系统有限公司 | 1,500 | 91 |
上海镁镁合金压铸有限公司 | 2,000 | 503 |
华翔圣德曼(上海)汽车系统有限公司 | 35,000 | 0 |
上海中炼线材有限公司(新增) | 25,000 | 2,414 |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按下列顺序,由交易双方协商定价:凡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的,参照市场价定价;没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的,参考与独立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政府有定价或指导价的,参照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确定;没有市场价、非关联交易价格及政府指导价的,参照成本加合理利润价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上述交易金额经股东大会通过后,股东大会无需就该范围内具体协议的实施进行审批。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表决本议案时,相关关联人需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回避表决。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7日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八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担任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普华永道中天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在履职过程中保持了独立性,按照审计计划完成了审计工作,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出具了客观、公允的意见。
2025年度,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担任公司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在审计范围无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年度审计费用拟分别不超过人民币180万元(含税)和38万元(含税)。(普华永道中天相关信息详见附件)
以上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7日
附件: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基本情况说明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此外,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同时也在US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及UKFRC(英国财务汇报局)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至2024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数为2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150余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87人。
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3年度)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71.3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6.02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1.15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107家,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5.45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及房地产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近3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普华永道中天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曾因同一项目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受到沪、深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各一次,三名从业人员因该项目分别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及沪、深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各一次,八名从业人员因该项目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此外,普华永道中天受到证券监管机构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四次,受到证券交易所予以监管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三次,三名从业人员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各一次,八名从业人员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六名从业人员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庄浩,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199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1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王笑,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199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199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诚,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201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庄浩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王笑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诚先生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庄浩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王笑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诚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普华永道中天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九
关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贯彻落实《公司法》相关要求,依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相关内容,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对《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适应性修订,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附件涉及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步做适应性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全文公司已于2025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具体公告内容可查阅《华域汽车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公告》和《华域汽车<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以上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7日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十
关于修订部分基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贯彻落实《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和“监事”的相关安排,结合《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和公司发展实际需要,公司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基本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1、上述制度中涉及的“股东大会”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2、删除《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关于“监事”的相关表述;
3、删除《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募投项目变更等事项中“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条款;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增加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汇报等职责。
4、删除《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监事会”“监事”的相关表述。
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全文公司已于2025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具体公告内容可查阅《华域汽车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公告》。
以上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7日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十一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1年6月30日由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已满三年。公司已于2024年6月20日发布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如下: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含控股股东以外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2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另有职工代表董事1名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第十一届董事会。
董事会提名下列人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晓秋、贾健旭、徐平、张维炯、尹燕德,共5人,其中张维炯、尹燕德为控股股东以外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候选人;提名下列人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余卓平、芮明杰、吕秋萍,共3人,其中吕秋萍为会计专业人士。
以上董事候选人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同意出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且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已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以上议案请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附件: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7日
附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晓秋,男,1964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毕业,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教授级)。曾任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质量保证部科经理、副理,上海汽车工业质量监督中心副主任,上海汽车工业技术中心副主任,上海皮尔博格有色零部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汽仪征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上汽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执行总监、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分公司总经理,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乘用车分公司总经理、技术中心主任,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现任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贾健旭,男,1978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毕业,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上海延锋江森座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汽卢森堡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上汽欧洲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上海汽车工业香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上海实业交通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徐平,男,1969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毕业,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工程部项目经理,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项目总工程师、总经理高级助理、工程支持部工程规划高级经理、项目管理总监、动力总成副总监、项目管理执行总监,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执行总监,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常务副主任、上海汽车英国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张维炯,男,195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毕业,博士,教授。曾任上海交通大学动力机械工程系助教,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助理院长、副院长,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主任,副教务长,副院长兼中方教务长,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战略学教授、全球CEO课程-联席课程主任。
尹燕德,男,1962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律师。曾任上海市第二律师事务所、上海市白玉兰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市清华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现任锦天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余卓平,男,1960年1月出生,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同济大学汽车学院院长、校长助理,现任同济大学智
能型新能源汽车协同创新中心主任,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副理事长,中国氢能联盟副理事长兼专家委员会主任。
芮明杰,男,1954年5月出生,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企业管理系主任、复旦大学产业经济学系主任,现任复旦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站长、复旦大学企业发展与管理创新研究中心主任。
吕秋萍,女,1959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商业会计学校国际金融教研室讲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上海华鼎瑞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余卓平)2024年,本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了专业作用,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现就2024年度主要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专业背景、工作履历情况本人为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同济大学智能型新能源汽车协同创新中心主任。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我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详见附件《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出席股东大会情况2024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本人全部出席参会,没有委托参加的情况;本人出席了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4年,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共参加了4次会议,共审议议案9项,列席了审计委员会第一次、第五次(扩大)会议;作为独立董事,参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审议议案6项,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
在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充分了解相关信息。会议召开时,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题,能结合自身在汽车行业领域的专长,在审议相关议案时,重点就新能源汽车发展前景、新技术推广等方面提出专业意见或建议。
(三)履职情况
1.日常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组织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阅相关议题,对重要事项进行专业判断,形成专业性意见,供董事会决议参考;通过参加董事会及专门会议、股东大会,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相关职能部门就行业的发展趋势、公司运营情况进行深入交流,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平时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关注公司所在行业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月报和相关材料,关注中小股东关切的问题并反馈给公司经营管理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相关义务。
2.现场调研情况
2024年11月,本人深入现场走访调研了华域科尔本施密特活塞有限公司生产基地,深入了解产品生产工艺和企业管理体系,并对公司未来技术发展路线、客户拓展等方面提出建议。
3.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为了更好地与中小股东开展交流互动,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参加了2024年3月29日、9月6日和11月8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2024年半年度及三季度线上业绩说明会,认真听取中小股东关切的问题,并与公司经营层充分交流,积极给与股东解
答和反馈。
独立董事参加的各项会议召开前,公司均认真安排各项会议,提前通知并送达会议资料供审阅,积极搭建沟通桥梁,并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保障机制,全力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为本人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人对董事会的全部议案投出赞成票,未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参与董事会各项议案的审议及决策,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报告期内公司重要事项发表意见和建议。
1.关联交易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签署、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其他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预计以及关联方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等关联交易事项。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人按照诚实信用并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的,符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保证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没有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3.信息披露执行情况2024年,公司的信息披露遵守了及时、准确、完整、公平、有效的原则,符合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均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4.滚动发展规划公司要充分认识汽车行业技术变革、整车产品概念不断创新带来的挑战,抓紧打造满足整车平行开发需求的产品和技术开发体系,明晰自身在产业链的定位,加快形成系统级产品打造能力,合理布局公司整体软件能力,持续提升核心竞争能力。
5.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6.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符合相关规定,对年报中披露的薪酬情况无异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相关要求和对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
2025年,本人将继续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勤勉开展各项工作,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更多支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余卓平2025年6月27日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芮明杰)
2024年,本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了专业作用,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现就2024年度主要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专业背景、工作履历情况
本人为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复旦大学企业发展与管理创新研究中心主任。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我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详见附件《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本人全部出席参会,没有委托参加的情况。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了3次会议,审议议案8项;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共参加了5次会议,审议议案14项;作为独立
董事,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审议议案6项,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审议并发表意见。
在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充分了解相关信息。会议召开时,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题,能结合自身在产业经济领域的研究方向,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就完善汽车行业核心团队建设、推进汽车产业数字化转型等内容提出专业意见或建议。
(三)履职情况
1.日常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组织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阅相关议题,对重要事项进行专业判断,形成专业性意见,供董事会决议参考;通过参加董事会及专门会议、股东大会,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相关职能部门、年审会计师就行业的发展趋势、公司运营情况进行深入交流,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提醒公司做好相关风险防范工作。平时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关注公司所在行业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月报和相关材料,关注中小股东关切的问题并反馈给公司经营管理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相关义务。
2.现场调研情况
2024年11月,本人深入现场走访调研了华域科尔本施密特活塞有限公司生产基地,深入了解产品生产工艺和企业管理体系,并对公司未来发展提出建议;与公司年报和内控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就现场审计工作计划安排等情况进行专题沟通与交流。
3.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为了更好地与中小股东开展交流互动,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参加了2024年3月29日、9月6日和11月8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2024年半年度及三季度线上业绩说明会,认真听取中小股东关切的问题,并与公司经营层充分交流,积极给与股东解答和反馈。
独立董事参加的各项会议召开前,公司均认真安排各项会议,提前通知并送达会议资料供审阅,积极搭建沟通桥梁,并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保障机制,全力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为本人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人对董事会的全部议案投出赞成票,未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参与董事会各项议案的审议及决策,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报告期内公司重要事项发表意见和建议。
1.关联交易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签署、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其他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预计以及关联方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等关联交易事项。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人按照诚实信用并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的,符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保证公司2024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没有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3.信息披露执行情况2024年,公司的信息披露遵守了及时、准确、完整、公平、有效的原则,符合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均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4.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规范、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重大问题和异常事项。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行、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与公司内控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容不存在差异。
5.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的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提出的关键审计事项及出具的审计意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充分,选聘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6.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符合相关规定,对年报中披露的薪酬情况无异议。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相关要求和对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
2025年,本人将继续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勤勉开展各项工作,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更多支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芮明杰2025年6月27日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吕秋萍)2024年,本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了专业作用,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现就2024年度主要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专业背景、工作履历情况本人拥有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资格,现任上海华鼎瑞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我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详见附件《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出席股东大会情况2024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本人全部出席参会,没有委托参加的情况。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4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共召集并主持了5次会议,审议议案14项;参加并主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审议议案6项,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审议并发表意见。
在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充分了解相关信息。会议召开时,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题,能结合自身在财务会计领域的专长,在审议相关议案时,重点关注公司定期报告中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较大变化的原因,提醒公司关注重点业务板块现金流和盈利性变化趋势,完善投资项目过程管控机制,并建议公司采取多种措施防范降价压力和风险。
(三)履职情况
1.日常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组织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阅相关议题,对重要事项进行专业判断,形成专业性意见,供董事会决议参考;通过参加董事会及专门会议、股东大会,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相关职能部门、年审会计师就行业的发展趋势、公司运营情况进行深入交流,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提醒公司做好相关风险防范工作。平时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关注公司所在行业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月报和相关材料,关注中小股东关切的问题并反馈给公司经营管理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相关义务。
2.现场调研情况
2024年11月,本人深入现场走访调研了华域科尔本施密特活塞有限公司生产基地,深入了解产品生产工艺和企业管理体系,并对公司未来发展提出建议;与公司年报和内控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就现场审计工作计划安排等情况进行专题沟通与交流。
3.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为了更好地与中小股东开展交流互动,作为独立董事,本人
参加了2024年3月29日、9月6日和11月8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2024年半年度及三季度线上业绩说明会,认真听取中小股东关切的问题,并与公司经营层充分交流,积极给与股东解答和反馈。
独立董事参加的各项会议召开前,公司均认真安排各项会议,提前通知并送达会议资料供审阅,积极搭建沟通桥梁,并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保障机制,全力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责,为本人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人对董事会的全部议案投出赞成票,未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参与董事会各项议案的审议及决策,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报告期内公司重要事项发表意见和建议。
1.关联交易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签署、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其他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预计以及关联方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等关联交易事项。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人按照诚实信用并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的,符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保证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没有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3.信息披露执行情况2024年,公司的信息披露遵守了及时、准确、完整、公平、有效的原则,符合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均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4.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规范、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重大问题和异常事项。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行、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与公司内控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容不存在差异。
5.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的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提出的关键审计事项及出具的审计意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充分,选聘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相关要求和对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
2025年,本人将继续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充分
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勤勉开展各项工作,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更多支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吕秋萍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