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资料于2024年12月20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小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子公司参股有限合伙企业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吴小波、吴群良、吴林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参股有限合伙企业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丽水天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丽水天机”)认缴出资总额由人民币13,000万元减少至9,300万元,全体合伙人按实缴比例进行同比例减少出资,其中全资子公司杭州环北丝绸服装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环北”)实缴出资额由8,125万元调整为5,812.5万元。本次减资完成后,杭州环北的出资情况为实缴出资5,812.5万元,各合伙人所持丽水天机的份额比例不变。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司《丽尚国潮关于对子公司参股有限合伙企业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