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作为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了解情况,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审查吴震先生、唐强先生、王晓龙先生、郭顺杰先生和陈松阳先生个人履历等资料,未发现具有《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相应职务所必需的管理能力、领导能力、专业知识、技术技能和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吴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唐强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王晓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郭顺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陈松阳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
独立董事:董煜 吴邲光 赵军 张伟华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