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糖业(600737)_公司公告_中粮糖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时间:

中粮糖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13

我们作为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陈松阳先生符合相关任职条件,其经验和学识能够胜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工作,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本次聘任陈松阳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的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规定。同意上述聘任。

独立董事:董煜 叶康涛 吴邲光 赵军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