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实达集团)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重整计划》,实达集团以现有总股本622,372,316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2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1,555,930,790股。转增后,实达集团的总股本增加至2,178,303,106股。2022年2月22日,前述股份已扣划至各重整投资人账户。因此公司总股本已发生变化,且公司拟对董事会的董事人数进行调整,根据《公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
序号 | 原条款 | 修改后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22,372,316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78,303,106元。 |
2 | 第十八条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622,372,316股。 | 第十八条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2,178,303,106股。 |
3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622,372,316股。 |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178,303,106股。 |
4 |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 |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 |
除上述修订内容以外,公司章程的其它内容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实施。
二、附件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第一次修订)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