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达集团(600734)_公司公告_*ST实达: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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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2-24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ST实达 公告编号:第2022-023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执行《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 本次权益变动使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实达集团)控股股东由郑州航空港区兴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创电子)变更为福建省数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福建数晟),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背景

2021年11月26日,实达集团收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州中院)送达的(2021)闽01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和(2021)闽01破19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7日披露的《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第2021-077号)。

2021年12月27日,实达集团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表决通过了《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披露的《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第2021-098号)、《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第2021-097号)。

2021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了福州中院送达的(2021)闽01破1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实达集团《重整计划》,并终止实达集团重整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披露的《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第2021-099号)。2021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福州中院送达的(2021)闽01破19号之二《民事裁定书》,确认实达集团《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日披露的《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第2021-101号)。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根据《重整计划》,实达集团以现有总股本622,372,316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2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1,555,930,790股。转增后,实达集团的总股本增加至2,178,303,106股。2022年2月15日,前述股份先行登记至公司管理人开立的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2022年2月22日,前述股份扣划至各重整投资人账户。

(一)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相关股东持股变动情况如下表:

股东姓名/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福建省数晟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00544,575,59025.00%
北京昂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55,966,40725.06%155,966,4077.16%
福建炜凯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00108,697,3004.99%
郑刘颖00108,697,3004.99%
林强00107,000,0004.91%
福州赤恒成达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00106,043,5004.87%
荆建坤00102,087,4004.69%
周映霏00101,135,8004.64%
衢州东昆科技服务中心 (有限合伙)0097,912,8004.49%
黄浪峰0091,688,8004.21%
左玲0086,956,5003.99%
大连市腾兴旺达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62,416,31310.03%62,416,3132.87%
王珊0054,457,8002.50%
股东姓名/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刘浪英0046,678,0002.14%
陈峰9,424,9841.51%9,424,9840.43%
大连市隆兴茂达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654,9900.91%5,654,9900.26%
其他股东388,909,62262.49%388,909,62217.86%
总股本622,372,316100.00%2,178,303,106100.00%

2019年11月12日,郑州航空港区兴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景百孚、北京昂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昂展)、北京百善仁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不可撤销的表决权放弃协议》,与陈峰、大连市腾兴旺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兴旺达)签署了《不可撤销的表决权委托协议》,截至目前,上述协议继续有效。北京昂展不可撤销地放弃持有的部分上市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仅保留持有的37,342,338股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表动后占公司总股本

1.71%)。腾兴旺达及陈峰将其所持有的71,841,297股全部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占公司总股本3.30%)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兴创电子行使。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变化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兴创电子拥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71,841,297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1.5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间接持有兴创电子100%股权,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前,股权结构图如下所示:

96%

100%

11.54%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

郑州航空港区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航空港区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区兴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航空港区兴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后,福建数晟直接持有实达集团544,575,590股股份,占总股本

25.00%,成为实达集团第一大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后,股权结构图如下所示:

100.00%

100.00%

5.00%

95.00%

59.60%

GP0.40%

25.00%

根据有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就本次股权变动事项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同日刊登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福建数晟)》、《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兴创电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北京昂展)》。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3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福建大数据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福建大数据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福建省数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福建省数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大数据有限公司

福建省大数据有限公司福建大数据产业园区

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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