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 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腾兴旺达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7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1,706,69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9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20,000,000.00元后,实际收到出资款人民币1,180,000,0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8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79,720,000.00元。
截至2016年4月21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2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20,000,000.00元后余款人民币1,180,000,000.00元已汇入募集资金专户,并由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16]D-002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次配套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截至2016年4月21日募集资金总额 | 1,200,000,000.00 |
扣除承销保荐费实际转入公司募集资金 | 1,180,000,000.00 |
减:支付增发股份验资款 | 280,000.00 |
减:2016年度已使用的募集资金 | 816,988,980.00 |
减:2017年度已使用的募集资金 | 71,322,539.69 |
减:2018年度已使用的募集资金 | 113,678,602.10 |
减:2019年年度已使用的募集资金 | 149,140.00 |
减:2019年司法冻结扣划金额(注1) | 702.03 |
减:2020年司法冻结扣划金额(注2) | 2,592,973.66 |
减:截至2021年6月30日已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 182,928,841.44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7,946,238.22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年末余额 | 4,459.30 |
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实达集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募集资金使用主体分别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下沙支行(原名: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九沙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单位:元
开户行 | 公司及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浙商银行杭州九沙支行 |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310010720120100014409 | 1,180,000,000.00 | 1,829.61 | 活期 |
浙商银行杭州九沙支行 |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310010720121800000756 | - | 0.00 | - |
建行深圳高新园支行 | 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 44250100004800000764 | - | 0.14 | 活期 |
建行深圳高新园支行 | 惠州市兴飞技术有限公司 44250100004800000761 | - | 348.80 | 活期 |
建行深圳高新园支行 | 深圳市睿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44250100004800000763 (注) | - | 0.00 | 活期 |
建行深圳高新园支行 | 深圳市东方拓宇科技有限公司 44250100004800000765 | - | 3.87 | 活期 |
建行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芜湖市睿德电子有限公司 34050167880800000320 | - | 743.52 | 活期 |
建行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芜湖市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园有限公司34050167880800000321 | - | 1,501.54 | 活期 |
建行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芜湖市兴飞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34050167880800000322 | - | 31.82 | 活期 |
合 计 | - | 1,180,000,000.00 | 4,459.30 | - |
兴旺达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的配套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已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2016年4月22日)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兴飞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东方拓宇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睿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芜湖市睿德电子有限公司、芜湖市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园有限公司、芜湖市兴飞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也设立了相应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2017年5月11日、2017年12月8日,上述子公司已分别与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及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上述子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三、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深圳市腾兴旺达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截至2021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18,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4,685.00[注1]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0,213.9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9.39%[注1]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 =(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 =(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l、支付重组现金对价 | 否 | 81,200.00 | - | 81,200.00 | - | 81,200.00 | - | 100.00 | 已完成 | - | 不适用 | 否 |
2、通讯终端生产线扩充项目 | 芜湖睿德电源产品及其配套变压器部件、DC线部件生产项目 | 2,927.00 | 3,000.00 | 3,000.00 | - | 1,449.05 | -1,550.95 | 48.30 | 部分终止,剩余结项 | [注2] | 否 | 是 |
3、SMT贴片线体扩产项目 | 芜湖兴飞移动智能终端产品产能扩充项目 | 8,530.00 | 3,000.00 | 3,000.00 | - | 2,998.36 | -1.64 | 99.95 | 已结项 | [注2] | 否 | 是 |
芜湖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园建设项目 | 5,457.00 | 5,457.00 | - | 5,200.34 | -256.66 | 95.30 | 暂停 | - | [注3] | 是 | ||
4、通讯终端生产线 | 否 | 4,115.00 | - | 4,115.00 | - | 4,058.49 | -56.51 | 98.63 | 已结项 | - | 不适用[注4] | 是 |
升级自动化项目 | ||||||||||||
5、聚合物锂离子电芯投资项目 | 否 | 16,400.00 | - | 16,400.00 | - | - | -16,400.00 | - | 终止 | - | 不适用 | 是 |
6、华东研发基地项目 | 新一代移动终端产品研发项目 | 6,828.00 | 5,000.00 | 5,000.00 | - | 3,827.45 | -1,172.55 | 76.55 | 已结项 | - | 不适用[注4] | 是 |
移动终端双摄及多摄系统研发项目 | 1,828.00 | 1,828.00 | - | 1,480.23 | -347.77 | 80.98 | 已结项 | - | 不适用[注4] | 是 | ||
合计 | - | 120,000.00 | - | 120,000.00 | - | 100,213.92 | -19,786.08 | 83.51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芜湖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园建设项目:1、由于项目建设规模较大,募集资金无法完全满足该项目的需求,需要用自有资金进行补足;2、2019年以来,受中美贸易战影响,银行开始对手机产业链上的企业抽贷,导致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性资金情况恶化,产业园建设项目进度放缓并最终暂缓实施; 3、实达集团募集资金账户中拟用于芜湖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园建设的资金被司法扣划,导致资金无法正常投入该项目。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详见上述“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截至2021年6月30日结余募集资金4,459.30元,主要系账户结息及部分永久补流资金未转出。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在被司法扣划的情况,合计被扣划的金额为2,592,973.66元。 |
有限公司因受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性资金情况恶化影响处于停产状态,导致项目收益未达预期。注3:“芜湖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园建设项目”,因受上市公司资金链持续紧张的影响,项目进度放缓并最终暂缓实施。注4:“通讯终端生产线升级自动化项目”为原有产能自动化技改项目,自动化技改后生产线需要较长时间协调适应,项目的经济效益亦由改造后生产线的整体效益体现,无法独立准确核算;“新一代移动终端产品研发项目”和“移动终端双摄及多摄系统研发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及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其中不超过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2017年4月26日)起不超过12个月。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归还。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在股东大会批准的使用期限内,公司实际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4,700万元。截至2018年4月2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18年5月3日)起不超过12个月。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归还。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追加使用不超过2,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18年10月25日)起不超过12个月。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归还。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7,800万元。
2019年2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结项、终止、调减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节余的募集资金以及所有募集资金专户中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
行手续费等费用的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基于上述决定,前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78亿元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17年1月将原计划由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华东研发基地项目”变更为深圳市东方拓宇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新一代移动终端产品研发项目”和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移动终端双摄及多摄系统研发项目”。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编号:第2017-007号),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于2017年10月将原计划由惠州市兴飞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通讯终端生产线扩充项目”和“SMT贴片线体扩产项目”变更为芜湖市睿德电子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芜湖睿德电源产品及其配套变压器部件、DC线部件生产项目”、芜湖市兴飞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芜湖兴飞移动智能终端产品产能扩充项目”和芜湖市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园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芜湖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园建设项目”。上述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编号:第2017-082号),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于2019年2月,将原计划由深圳市睿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聚合物锂离子电芯投资项目”和由芜湖市睿德电子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芜湖睿德电源产品及其配套变压器部件、DC线部件生产项目”予以终止和调减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编号:第2019-010号),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风险提示
受到上市公司资金链持续紧张的影响,“芜湖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园建设项目”持续处于停滞的状态;根据上市公司出具的《关于芜湖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园有关情况的说明》,未来该项目是否能够继续实施,取决于资金问题是否得到解决,以及上市公司最新的业务布局和规划,因此,该项目后续是否能够继续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如果该项目后续决定终止或继续延期,则芜湖市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园有限公司将面临回收工程施工预付款以及因土地闲置超期而被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征收土地闲置费或无偿收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土地使用权的风险。在此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芜湖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园建设项目”存在继续延期或无法继续实施及由此派生的相关风险。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