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作为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蔡金良先生及陈国宏先生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出具的《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进行了认真核查:
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相关说明。希望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地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收回货款,努力降低和消除所涉事项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努力改善经营环境,降低经营风险,不断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周芸女士对董事会出具的《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持反对意见,反对理由:对其真实性与合理性存疑。为保护中小股东投资者利益,所以反对。
独立董事:陈国宏、蔡金良、周芸2021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