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以电子邮件、短信通知的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同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材料。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8月29日(星期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人数2人,监事李丽娜女士因身体原因请假未出席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二)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报告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三)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
(1)《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体现了会计准则的基本原则。
(2)《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