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ST实达 公告编号:第2021-009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根据经营需要,同意将对2021年度公司并表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不含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代表公司、授权相关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相关子公司签署与办理授信、借款有关的文件。该项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担保内容如下:
一、预计担保事项
2021年度,公司拟对并表子公司相关综合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12亿元担保,具体如下:
(一)公司拟对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兴飞”)及其并表子公司(不包括深圳市东方拓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拓宇”)及其并表子公司、深圳市睿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德电子”)及其并表子公司)合计不超过3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公司或公司并表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以自有(含各子公司)资产及持有的子公司股权提供抵押/质押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借款到期之日后2年,上述担保额度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以上预计担保额度内,深圳兴飞及其并表子公司(不包括东方拓宇及其并表子公司、睿德电子及其并表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
(二)公司拟对东方拓宇及其并表子公司合计不超过5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
担保,担保方式为公司或公司并表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以自有(含各子公司)资产及持有的子公司股权提供抵押/质押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借款到期之日后2年,上述担保额度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以上预计担保额度内,东方拓宇及其并表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
(三)公司拟对睿德电子及其并表子公司合计不超过2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公司或公司并表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以自有(含各子公司)资产及持有的子公司股权提供抵押/质押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借款到期之日后2年,上述担保额度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以上预计担保额度内,睿德电子及其并表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
(四)公司拟对中科融通物联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融通”)及其并表子公司合计不超过2亿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公司或公司并表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以自有(含各子公司)资产及持有的子公司股权提供抵押/质押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借款到期之日后2年,上述担保额度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以上预计担保额度内,中科融通及其并表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7月,注册资本34,821万元,法定代表人陈峰,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鹤洲社区洲石路743号深业世纪工业中心B栋507。深圳兴飞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移动通讯智能终端及相关核心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深圳兴飞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9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152,615.93 | 172,669.67 |
总负债 | 292,846.78 | 287,813.47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67,596.06 | 71,397.81 |
流动负债总额 | 284,747.21 | 280,151.4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40,200.69 | -115,134.89 |
项目 | 2020年9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营业收入 | 79,343.62 | 133,866.8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27,826.18 | -216,881.95 |
项目 | 2020年9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39,109.97 | 51,754.39 |
总负债 | 39,214.75 | 44,871.28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8,525.00 | 8,928.42 |
流动负债总额 | 39,214.75 | 44,871.2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74.63 | 6,892.02 |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营业收入 | 16,350.32 | 29,298.8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6,942.12 | -7,174.56 |
项目 | 2020年9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62,851.43 | 66,969.03 |
总负债 | 43,158.52 | 46,900.55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9,378.93 | 9,189.91 |
流动负债总额 | 43,158.52 | 46,900.5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9,692.91 | 20,068.48 |
项目 | 2020年9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营业收入 | 42,268.30 | 69,160.3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375.57 | -3,213.83 |
项目 | 2020年9月30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59,898.85 | 65,112.81 |
总负债 | 45,877.06 | 48,807.43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20,569.99 | 20,681.07 |
流动负债总额 | 45,877.06 | 48,807.4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4,021.79 | 16,305.38 |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营业收入 | 6,864.91 | 20,356.1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2,283.60 | -2,655.65 |
本次议案所审议的预计担保事项,均为公司并表子公司的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子公司的融资用途主要用于其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发展。后续,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融资使用情况及企业经营状况,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陈国宏、蔡金良、刘志云三位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经认真阅读有关资料,该项议案所述担保有利于支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获得日常运营资金所需金融机构及保理公司等类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有利于保障业务发展需要。该项议案所述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此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为3,3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7.05%;2020度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83,012.63万元,占最近一期(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77.2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逾期担保为72,813.69万元,主要系公司与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系公司控股股东郑州航空港区兴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所属子公司因发生保理业务、售后回租及委托贷款业务对应的逾期担保,对应金额为43,189.02万元。
六、授权事项
要求公司及公司各子公司每笔担保事项均应报公司管理层进行审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代表公司、授权相关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相关子公司签署与办理上述担保有关的文件,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相关子公司应根据担保事项办理进度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汇报,公司将根据信息披露义务要求及时披露有关情况。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