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达集团(600734)_公司公告_*ST实达: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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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1-30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ST实达 公告编号:第2021-011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达集团”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融资,借款主要用于子公司生产经营和补充流动资金,可有效改善公司资金状况,是银行等外部金融机构融资之外的有益补充,体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融资利率由交易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和行业通行惯例协商确定,交易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此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业务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科融通物联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融通”)及其子公司和深圳市睿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德电子”)及其子公司为改善当前资金紧张状况,降低流动性风险,拟向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港投资”)及其关联方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新增授信及增信额度,具体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改善当前公司资金紧张的状况,降低流动性风险,中科融通及其子公司和睿德电子及其子公司拟向兴港投资及其关联方申请新增融资及增信的授信额度,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新增融资及增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委托贷款、

租赁、保理、供应链融资及担保,融资利率由交易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和行业通行惯例协商确定,综合融资成本不超过10%/年(不含担保),若兴港投资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时,担保费不超过3%/年。中科融通及其子公司和睿德电子及其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产为本次融资或增信提供质押担保、抵押担保、保证担保或反担保等担保措施,并严格按照与兴港投资及其关联方约定好的借款用途使用融资资金。融资及增信的授信额度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相应子公司管理层在关联方融资及增信限额内办理具体审批及签约手续。

截至目前,公司与兴港投资及其关联方分别发生保理业务、售后回租及委托贷款业务,交易发生金额共计97,128.71万元,占最近一期(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07.43%,当前融资存量余额共计94,642.73万元。截至目前,上述业务逾期金额共计94,642.73万元,至今尚未展期。截至目前,公司因与兴港投资及其子公司发生保理业务、售后回租及委托贷款等业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45,675万元,占最近一期(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7.54%,其中逾期担保金额为43,189.02万元,占最近一期(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2.23%。

二、 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方关系介绍

鉴于实达集团原控股股东北京昂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百善仁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景百孚先生于2019年11月12日与郑州航空港区兴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创电子”)签署了《不可撤销的表决权放弃协议》;同日,公司股东大连市腾兴旺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陈峰与兴创电子签署了《不可撤销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综上,兴创电子成为实达集团单一拥有表决权份额最大的股东。因此兴港投资(为兴创电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成为实达集团的关联方。

(二) 关联人基本情况

兴港投资注册地址为郑州航空港区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C座,法定代表人柳敬元,注册资本200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与运营;金融服务。作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下

属的AAA级国有独资公司,兴港投资是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重要的开发、建设和运营主体。兴港投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比例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2,000,000100%
合计2,000,000100%
2020年9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9,590,009.4517,793,340.24
其中:
货币资金1,601,697.901,237,075.54
负债总额13,704,335.0312,135,683.43
其中:
流动负债总额3,883,097.995,223,606.4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526,403.224,277,023.82
2020年9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营业收入2,512,893.903,039,610.75
净利润29,618.74143,448.29

四、 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经认真阅读有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向关联方申请融资,借款主要用于偿还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可有效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流动性风险,是银行等外部金融机构融资之外的有益补充,体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此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的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我们认可此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陈国宏、蔡金良、刘志云三位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认真阅读有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向关联方申请融资,借款主要用于偿还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可有效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流动性风险,是银行等外部金融机构融资之外的有益补充,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此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可此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陈国宏、蔡金良、刘志云三位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经认真阅读有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向关联方申请融资,借款主要用于偿还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可有效改善公司资金状况,降低流动性风险,是银行等外部金融机构融资之外的有益补充,体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融资利率由交易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和行业通行惯例协商确定,综合融资成本不超过10%/年(不含担保),若兴港投资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时,担保费不超过3%/年,利息按实际借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交易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此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此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

生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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