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实达集团”)于今日接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京01执977号之一),并与公司股东北京昂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昂展”)核实,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冻结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冻结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冻结股份是否为限售股 | 冻结 起始日 | 冻结 到期日 | 冻结 申请人 | 冻结原因 |
北京昂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否 | 228,466,407 | 100% | 36.71% | 否 | 2020年11月16日 | 2023年11月15日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北京昂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28,466,407 | 36.71% | 832,324,307 | 364.31% | 133.73% |
北京百善仁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3,731,825 | 2.21% | 13,731,825 | 100.00% | 2.21% |
合计 | 242,198,232 | 38.92% | 846,056,132 | —— | 135.94% |
二、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原因
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京01执保977号之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于近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北京昂展所持上述公司股份进行司法轮候冻结。
三、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经与北京昂展核实,目前北京昂展正与相关方积极协商解决纠纷事项。
北京昂展与公司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本次轮候冻结事项目前尚未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