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600726)_公司公告_华电能源:十一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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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能源:十一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十一届十次监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采用现场会议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的监事2人,监事会主席王新华以视频方式参会表决,监事宋志强因工作安排无法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监事会主席王新华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新华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在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方面均未发现问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四、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和2025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认为,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和2025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和2025年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关于公司2025年投资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八、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因剩余非关联监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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