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0 证券简称:祁连山 公告编号:2023-068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情况概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出具《关于同意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07号),同意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予以注册。
本次交易完成后,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主营业务由水泥、商品混凝土的生产销售变更为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决定变更原有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
二、本次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 会计政策的变更
【1】 收入
变更前:
本公司主要从事水泥、水泥制品、水泥熟料、商品混凝土及相关
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水泥、熟料产品以客户提货或签收,作为收入确认时点;商品混凝土产品以交付客户并经客户验收,作为收入确认时点。
变更后:
按业务板块区分具体的收入确认政策如下:
(1)勘察设计收入
本公司向客户提供勘察设计服务,根据合同协议的约定通常认为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提供的服务或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通常采用产出法确定提供勘察设计服务的履约进度,以合同约定阶段提交并经客户确认的工作成果作为产出指标,以合同约定的累计完成进度比例确认履约进度。本公司勘察设计服务具体工作流程一般分为业务承接、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配合等阶段,在业务承接阶段不确认收入;其余阶段,在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各阶段工作,向客户提交工作成果并经客户认可后确认收入。
(2)工程总承包收入
本公司向客户提供工程总承包建造服务,通常包含基础设施建设履约义务,由于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的在建资产,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履约进度的确定方法为投入法,通常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占预计合同总成本的比例确认。
(3)监理及工程试验检测收入
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监理及工程试验检测服务,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本公司按照产出法,
以经客户确认的已完成工作成果价值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确定履约进度。
(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金融资产信用减值变更前:
(1)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票据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水泥板块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商砼板块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2)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水泥板块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商砼板块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3)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本组合为日常经常活动中应收取的各类押金、代垫款、质保金等应收款项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变更后:
(1)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 | 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应与“应收账款”组合划分相同 |
(2)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账款: | |
组合1 | 本组合为勘察设计等劳务服务应收款项,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 |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信用风险特征。 | |
组合2 | 本组合为工程相关应收款项,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组合3 | 本组合为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部单位的应收款项。 |
合同资产: | |
组合1 | 本组合为业主尚未结算的建造工程款项。 |
组合2 | 本组合为质保金。 |
组合3 | 本组合为一年内到期的PPP合同款项。 |
(3)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 | 本组合为对业主保证金,包括应收业主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 |
组合2 | 本组合为职工备用金、垫付职工个人款。 |
组合3 | 本组合为押金。 |
组合4 | 本组合为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部单位的应收款项。 |
组合5 | 本组合为其他款项,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4)长期应收款
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长期应收款,且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长期应收款,且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长期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 | 本组合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2】固定资产折旧变更前: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40 | 5.00 | 2.38 |
机械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18 | 5.00 | 5.28-9.5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00 | 9.50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 | 5.00 | 11.88 |
变更后: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 具体分类 | 预计使用年限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钢结构房屋 | 30年 | 0 | 3.33% |
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 | 30年 | 0 | 3.33% | |
码头及附属建筑 | 40年 | 0 | 2.5% | |
其他房屋及建筑物 | 20年 | 0 | 5% | |
机械设备 | 施工机械 | 10年 | 0 | 10% |
生产设备 | 10年 | 0 | 10% | |
运输设备 | 5年 | 0 | 20% | |
大型起重设备 | 20年 | 0 | 5% | |
试验及仪器设备 | 5年 | 0 | 20% | |
其他机器设备 | 5年 | 0 | 20% | |
运输工具 | 5年 | 0 | 20% | |
办公及电子设备 | 3-5年 | 0 | 33.33%-20% |
【3】无形资产后续计量
变更前: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土地使用权 | 权证有效期 |
商标使用权 | 10年 |
采矿权 | 权证有效期 |
产能置换指标 | 40年 |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变更后: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三、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由水泥、商品混凝土的生产销售
变更为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业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根据反向购买的处理原则,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以法律上的子公司的财务数据为基础编制,因此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四、各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变更的情况,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基于主营业务变更的考虑,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合理的变更和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编制。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专项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特此公告。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