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软集团(600718)_公司公告_东软集团:关于注销公司已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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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软集团:关于注销公司已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4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已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公司十届二十次董事会、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9日以及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完成回购,实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8,225,976股,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72元/股,回购成交的最低价为6.41元/股,回购均价为7.96元/股,已支付资金总额为145,003,509.53元人民币(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目的是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所得股份将在回购完成之后全部予以注销。为此,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账户中的18,225,976股股份予以注销。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1,185,477,492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变更为1,185,477,492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公司债权人可采取现场申报、邮寄、传真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5月24日至2025年7月7日,工作日内(9:00-11:30,13:00-16:0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东软软件园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4-83662115

5、传真号码:024-23783375

6、邮政编码:110179特此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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