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公司十届十二次监事会于2025年4月29日在天津港办公楼304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监事孙埠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监事周伟先生代为出席并签署相关文件。监事王家明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监事黑建功先生代为出席并签署相关文件。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建春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需求,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相关职权,同时胡建春、孙埠、周伟、黑建功、王家明五位监事不再担任监事职务。《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