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股份(600716)_公司公告_凤凰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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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15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2月 26日14:30,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的9:15-15:00。会议地点:南京市中央路389号凤凰国际大厦六楼会议室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20日(星期二)现场会议安排:

1、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14:00—14:30)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14:30)

3、主持人致欢迎辞,宣布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人数、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

4、审议会议议案

5、推选监票人2名、计票人1名(2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

6、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上述议案分项投票表决

7、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8、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流

9、汇总现场会议表决情况

10、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表决结果

11、公司聘请的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12、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13、会议结束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陆金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尹东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刘静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凤凰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一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中国共产党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批准,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党支部升格为党总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党组织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公司已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修订后
第九十五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公司法》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支部),开展党的活动。党支部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公司应当为党支部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第九十五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公司法》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总支),开展党的活动。党总支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公司应当为党总支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九十六条 公司设党支部书记1名,纪检委员1名,其他党支部成员若干名。党支部成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符合条件的党支部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支部。第九十六条 公司设党总支书记1名,纪检委员1名,其他党总支成员若干名。党总支成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符合条件的党总支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总支。
第九十七条 公司党支部的职权包括:第九十七条 公司党总支的职权包括:

(一)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公

司生产经营开展工作;

(二)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

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三)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总经理、经营层依法行使职权;

(四)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有关重

要决定、决议及工作部署;

(五)研究布置公司党群工作,加

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公司工会、共青团开展工作;

(六)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

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七)研究其它应由公司党支部决

定的事项。

(一)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开展工作; (二)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三)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经营层依法行使职权; (四)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决定、决议及工作部署; (五)研究布置公司党群工作,加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公司工会、共青团开展工作; (六)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七)研究其它应由公司党支部决定的事项。(一)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开展工作; (二)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三)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经营层依法行使职权; (四)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决定、决议及工作部署; (五)研究布置公司党群工作,加强党总支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公司工会、共青团开展工作; (六)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七)研究其它应由公司党总支决定的事项。
第九十八条 公司党组织通过制定党组织议事规则等制度,明确党组织议事的原则、范围、议题、方法和纪律、落实与监督,形成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体制机制。
(以下原第九十八条至第二百零四条的条款序号相应调整;同时,章程中引用条款所涉及的序号进行相应调整)
第九十九条 公司党支部应当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公司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形成反腐倡廉强大合力,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第一百条 公司党总支应当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公司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形成反腐倡廉强大合力,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6日

凤凰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二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独立董事徐小琴女士、姜宁先生、张利军先生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届满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徐小琴女士、姜宁先生、张利军先生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徐小琴女士、姜宁先生、张利军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徐小琴女士、姜宁先生、张利军先生为公司发展所作贡献表示衷心感谢!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12月 9日审议了《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陆金龙先生、尹东明先生、刘静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陆金龙先生、尹东明先生、刘静女士均已书面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披露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已无异议审核通过,公司可以履行决策程序选举独立董事。陆金龙先生、尹东明先生、刘静女士三位的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请各位股东审议。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6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陆金龙,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扬州市人大代表。1982年参加工作,先后担任高邮市建设局局长、党委书记;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公司总经理、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扬州建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共扬州市委生态科技新城党工委书记。曾获建设部劳动模范、2010年度中国建筑业年度人物。并先后聘任为江苏省建筑业协会副会长、华建联盟主席、扬州建安商会会长、扬州市海外企业开拓促进会会长。

尹东明,男,汉族,1963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具备律师从业资格,近二十年一直担任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熟悉公司法、房地产相关法律,擅长投资收购、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等方面的法律工作。2018年至今,担任丹阳农商行独立董事。

刘静,女,汉族,1979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南京大学管理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南京审计大学政府审计学院副院长。主讲《财务报表分析》等研究生课程、《Financial Management(财务管理)》、《成本管理会计》等本科生课程。主持江苏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财经发展专项重点课题等,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委托项目等多项高水平课题研究。在《管理评论》《财经理论与实践》等期刊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两次获得南京审计大学“学生评教奖”,获得南京审计大学微课比赛三等奖等。指导本科生省级大创重点项目和校级大创项目多项,指导研究生获得2022“福思特”审计精英挑战赛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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