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日常经营行为,按照公平、公正、公允、诚信、自愿的原则进行,没有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此类关联交易的金额占同类交易的比例极小,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审议程序
本次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出具独立意见。
(二)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概述
截止2023年7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白敬宇”)销售商品8.17万元,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未包括该笔日常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现拟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预计向白敬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00万元。
本次增加后,公司2023年度向白敬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预计交易金额为100万元。
(三)公司与白敬宇2023年1-7月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3年度原预计金额 | 2023年1-7月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 白敬宇 | 0 | 8.17 | / |
合计 | 0 | 8.17 | / |
(四)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增加预计金额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增加后预计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增加预计后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 白敬宇 | 100 | 8.17 | 100 | 0.00 | 0.0037% | 业务实际经营情况 |
合计 | 100 | 8.17 | 100 | 0.00 | 0.0037%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涛注册资本:人民币6,177.64万元住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惠中路1号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药品、消毒剂生产、销售等。主要股东: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持股会、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药品生产、销售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6月30日,白敬宇资产总额53,954.01万元,负债总额28,180.79万元,净资产25,773.22万元,资产负债率52.23%;2023年1-6月,营业收入26,881.88万元,净利润1,170.68万元。(数据来源于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白敬宇,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联营企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之规定。
(三)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公司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各公司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按照同类原材料和药品的市场价格定价,开展日常正常经营活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连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为药品,向关联方销售主要为原材料和药品,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正常业务行为,且长期以来与上述关联方维持业务往来。
(二)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医药产品的销售,公司本着就公平竞争、按质论价、保障供应的原则向包括关联方在内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同时也本着公开、公平、
公正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向包括关联方在内的销售商销售药品。
(三)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公允、没有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此类关联交易的金额占同类交易的比例极小,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四)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3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1、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审核意见;
2、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