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713证券简称:南京医药编号:
ls2025-078债券代码:
110098债券简称:南药转债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5年5月30日?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601.90万股?授予登记人数:172人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基本情况2025年5月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首次授予日:2025年5月9日;
2、首次授予数量:1,601.9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30,932.604万股的1.22%;
3、首次授予人数:172人;
4、首次授予价格:2.46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4万股,调整后实际授予数量由1,605.90万股调整为1,601.90万股,实际授予人数由173人调整为172人。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姓名 | 职务 | 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比例 | 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
| 周建军 | 董事长 | 36.00 | 2.00% | 0.03%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张靓 | 董事、总裁 | 36.00 | 2.00% | 0.03% |
| 徐健男 | 董事、党委书记 | 36.00 | 2.00% | 0.03% |
| 骆训杰 | 董事、副总裁 | 26.00 | 1.45% | 0.02% |
| 冯闯 | 副总裁 | 26.00 | 1.45% | 0.02% |
| 李文骏 |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26.00 | 1.45% | 0.02% |
| 肖宏 | 副总裁 | 26.00 | 1.45% | 0.02% |
| 彭玉萍 | 副总裁 | 26.00 | 1.45% | 0.02% |
| 陈若琴 | 纪委书记 | 26.00 | 1.45% | 0.02% |
| 孙剑 | 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 | 16.00 | 0.89% | 0.01% |
| 核心管理/骨干(162人) | 1,321.90 | 73.60% | 1.01% | |
| 合计(172人) | 1,601.90 | 89.19% | 1.22% | |
| 预留 | 194.10 | 10.81% | 0.15% | |
| 合计 | 1,796.00 | 100.00% | 1.37% | |
注:1、上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一)有效期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个月。
(二)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个月、
个月、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首次授予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回购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票将一并回购。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际缴款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5月22日出具了《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I10554号),截至2025年5月16日止,公司已收到172名激励对象缴纳的1,601.9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认缴款,总额为人民币39,406,740.00元。因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故公司总股本不变,仍为1,309,326,040股,注册资本仍为1,309,326,040.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1,601.90万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其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和《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登记日为2025年5月30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 类别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数 | 本次变动后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6,415,416 | 16,019,000 | 22,434,416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1,302,910,624 | -16,019,000 | 1,286,891,624 |
| 总计 | 1,309,326,040 | 0 | 1,309,326,040 |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公司于2025年5月9日首次授予的1,601.90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为4,261.06万元,具体摊销情况见下表:
| 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 | 2025年(万元) | 2026年(万元) | 2027年(万元) | 2028年(万元) | 2029年(万元) |
| 1,601.90 | 4,261.06 | 1,026.61 | 1,597.90 | 1,050.37 | 471.92 | 114.26 |
注: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成本费用,实际成本费用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