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本着严谨、客观的态度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调整董事津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参考了同行业及所处地区津贴水平等因素,有利于调动董事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在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