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已提前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正式会议所涉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材料进行了审查,并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和业务布局,属于正常、合理和合法的经济行为,符合公司经营需求。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允的市场定价原则,达成合作意向,协议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