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会前以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于5月24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董事黎军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议案一,出席人员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向关联方租赁经营场地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南百超市有限公司向南宁威宁市场发展有限公司承租其所有的、位于南宁市建政路16-4号、面积约4388平方米的三层建政商场综合楼,用于开设综合超市。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1年1 月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