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2020年4月至2020年6月10日期间,我公司及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共约
566.11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 | 补助名称 | 时间 | 金额(元)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政策/文件依据 | 收到补助的公司 |
1 | 困难企业稳岗返还 | 2020年6月 | 5,007,053.40 | 与收益相关 | 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失业保险应急返还申报工作的通知(南社保发[2020]102号) |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
2 | 疫情期间企业就业补助 | 2020年4月 | 44,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5号) | 广西南百超市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3 | 疫情期间企业就业补助 | 2020年4月 | 6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4 | 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补助 | 2020年4月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南宁市科技局关于下达2020年南宁市本级科技项目经费后补助(第一批)的通知 | 广西南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5 | 南百跨境线上商城系统补助 | 2020年5月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南宁市商务局南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外经贸专项南宁综试区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南商务字 [2019] 186号) | |
合计 | 5,661,053.40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我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将上述政府补助确定为“其他收益”并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