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百货(600712)_公司公告_南宁百货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时间:

南宁百货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5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19年的工作中,我们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现就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为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且均为财务、经济和法律领域的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本年度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

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参加会议

本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出席次数魏志华440否11孙韬431否10赵磊440否10

(二)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

报告期内,我们就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18年度带强调事项段内控审计报告和董事会对该强调事项段专项说明、关于公司计提坏账准

备、预计负债及资产减值以及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实施破产清算等五个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在会前及时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做好事前各项工作的审阅及分析,做出独立客观判断,依法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独立董事魏志华先生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次会议议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共17条,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保障。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三)现场考察及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利用自身的资源,为公司牵线搭桥引见公司高管及部分店总到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并对公司朝阳店、新世界店及文化宫店进行了考察,了解公司门店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门店的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进行沟通交流,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配合我们的工作,为我们做好履职供了全面支持。

(四)对公司进行监督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现场调查,全面了解有关情况。公司全年严格按照董事会的要求有序开展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公司的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基本建立健全,并在公司运转过程中得到有效执行,提高了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织密了风险防

范的网,提高了风险防控水平;董事会形成的各项决议,公司管理层认真执行并能得到有效落实。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19年度,公司能够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发放薪酬。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领取薪酬。年终根据《关于做好南宁市国资委监督企业管理班子年度考核办法》,从生产经营、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并根据《南宁市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年终薪酬的计算及兑现。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2018年度业绩预告已按规定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予以发布,后因年度补提坏账准备、计提资产减值等原因需要对业绩预告进行更正。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我们敦促公司应对当期业绩进行客观、审慎的估计,并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确保预告业绩的准确性,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五)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在担任公司财务审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专业水准和人员素质较高,四川华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如期圆满

完成了对本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

(六)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布临时公告52份,并已按预定时间披露定期报告,如实地向社会公众披露公司在经营、发展中的重大事项。综合全年的披露情况,公司较好地执行了《南宁百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但公司因水产品批发业务存在存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分别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上述情形公司应引起重视,总结经验教训,切实规范公司治理。

(七)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我们查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四川华信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充分揭示了公司存在的风险,我们同意该审计报告。同时督促公司进一步健全内控体系,不断完善并落实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内控存在的不足和缺陷提出改进意见和整改措施,提高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作效率,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八)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分别在专门委员会中担任委员或主任委员。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运作规范。期间,我们积极配合董事会完成了四个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修订工作,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