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带强调事项段内控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对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百货”或“公司”)2018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川华信专(2019)204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该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进行说明:
一、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四川华信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内部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
南宁百货开展的水产品三方贸易业务,因缺乏对交易标的资产—水产品的有效控制措施,在交易伙伴失信的情况下,形成货物无 法取得,已付货款 无法收回的情形;南宁百货对此业务提起诉讼帐面金额达7597.6万元,并根据法院冻结供应商资产价值情况计提坏账准备4137.3万元。南宁百货已停止该类贸易业务,并作出了整改。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注册会计师对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的意见
四川华信认为:截止2018年12月31日,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没有影响。
二、公司已采取及拟采取的措施
该事件发生后,公司在暂停该项业务,积极采取法律措施挽回损失的同时,认真进行全面风险排查,针对事件中暴露的风险点,从 内控制度的完善入 手 ,开展风险控制和流程梳理工作,对人员岗位职责进行完 善, 对原有的《购进管理制度》和《储存管理制度》等制度、 流程进行了重新修订,强化管控措施。
同时,公司依照《内部问责管理规定》,对违规事项的当事人进行了处罚。下一年度,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 制度执行,强化内 部控制监督检查,继续跟进落实整改工作,巩固内部控制体 系建设和评价的成 果,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董事会对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的意见
公司董事审阅了四川华信出具的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
四川华信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 其在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是为了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有关内容,不影响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董事会 同意四川华信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说明。
四、独立董事对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的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四川华信对公司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控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充分揭示了公司存在的风险,我们同意该审计报告。
对四川华信提出的强调事项,公司董事会已采取及拟采取的措施具有可行性,符合公司现状。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内控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五、公司监事会对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的意见
公司监事审阅了四川华信出具的南宁百货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董事会对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的说明,认为:四川华信 出具的带强调事项 段无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强调 事项段中涉及事项 的说明真实、准确。监事会对四川华信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 无保留意内控评价 审计报告无异议,并同意董事会对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的说明。
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和经营层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