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百货”或“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正式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实施破产清算的议案》。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桂林南百竹木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竹木”)已资不抵债、不具备持续运营能力,公司拟以债权人身份向管辖地人民法院申请对其 进行破产清算。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破产清算的基本情况
(一)桂林竹木简介
桂林竹木于1994年在桂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前身为桂林锦桥竹地板厂,目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万元,股东分别为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4%)、广西老年旅游桂林公司(持股比例为11%)、澳门利美信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5%),注册地址为广西桂林市灵川县九屋乡,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竹制品、竹制工艺品及其附属产品。
(二)经营情况
桂林竹木成立后主要生产和销售竹木地板,因设备落后和成本过高等原因,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从2000年停产歇业至今,2006年被吊销营业执照,2014年11月经营期限届满,目前桂林竹木仅将部分土地和厂房对外出租。
(三)财务状况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2017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桂林竹木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 限公司拟处置持有 桂林南百竹木业发展有限公司64%股权评估项目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中联评报字[2018]第1568号)。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桂林竹木资产总额:700.02万元、负债总额:737.12万元、净资产:-37.10万元,其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全部
债务。
二、破产清算的原因
桂林竹木已于2000年停产,2006年被吊销营业执照,且其设备已超过报废年限,闲置多年,已无再利用价值。目前仅将部分土地和厂房对外出租,已无法完全清偿债务,属于严重资不抵债,符合《企业破产 法》要求的进行债 务清理的条件。
因桂林竹木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为其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 大问题。但由于桂 林竹木已停产歇业多年,工商登记的董事已无法取得联系或 不愿意配合,除我 公司外的另两方股东也处于无法取得联系或有效沟通的状态 ,无法形成有效的 桂林竹木自行申请破产清算的决议。
桂林竹木多年来处于歇业状态,对我公司负债540.49万元,且已被南宁市国资确定为应尽快处置的“僵尸企业”,我公司拟以债权人身份向管辖地法院对桂林竹木提起破产清算申请。
三、独立董事对本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施破产清算的事项,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有利于公司债权的实现,审批程序合法 、合规,能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对桂林南百竹木业发展有限公司提起破产清算申请。
四、本次破产清算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次破产清算尚待法院受理并裁定,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对公司的具体影响也需待破产清算方案明确后方能确定。公司将根据破产清算进程和结果,依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公司将持续关注桂林竹木破产清算事项的进展,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