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共计919,859.15元,具体如下:
序 号 | 补助名称 | 获得时间 | 金额(元) | 与资产/ 收益相关 | 政策/文件依据 |
1 | 平价店商店建设补助 | 2018年2月 | 30,100.00 | 与收益相关 | 崇价综(2014)11号 |
2 | 科技扶持资金 | 2018年3月、 11月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南兴发科通(2017)8号 |
3 | 企业稳岗补贴 | 2018年7月 | 329,259.15 | 与收益相关 | 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稳岗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
4 | 自治区服务业促销费项目资金 | 2018年10月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南发改投资(2017)89号 |
5 | 企业标准化建设奖励 | 2018年5月 | 8,500.00 | 与收益相关 | |
6 | 兴宁区统计局基层企业补助 | 2018年12月 | 2,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7 | 企业发展扶持资金 | 2018年3月、 6月、12月 | 1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百右办发(2016)27号\南府规(2017)23号 |
合计 | 919,859.15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上述政府补助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919,859.15元,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