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〇一八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〇一八年第 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会前以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于 2018年10月29日上午 9:30 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出席人员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稿)的议案》(全文、正文)。
《南宁百货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正文)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摘要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南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续借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下浮百分之五十的条件向南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续借款项约1790万元,期限壹年。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