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百货(600712)_公司公告_南宁百货:2024年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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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百货:2024年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知识,在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工作有效性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魏志华、周宁星、孙洪、孙韬、施少斌组成,独立董事魏志华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年7月26日,因公司原独立董事魏志华先生、孙韬先生连续任期届满六年离任以及原非独立董事孙洪先生、原独立董事施少斌先生辞职,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苏庆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李骅先生、葛靖先生、李立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结合新任董事的专业知识及行业经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调整为李骅、覃耀杯、苏庆威、葛靖、李立民。独立董事李骅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7次会议,沟通会1次,审议议案共16项,具体如下:

1. 2024年 1月23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2023年度经营情况的汇报;与年审会计师讨论了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及相关事项;听取了会计师关于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及审计工作重点,并提出了意见建议;同时对业绩预告事项进行了商议。

2.2024年2月18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初稿,同意年审会计师及审计人员进场开展年度现场审计工作。

3.2024年3月15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或有事项等现场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4.2024年3月25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计提坏帐准备的议案》《关于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将<2023年年度报告>(稿)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年度履职报告》《关于提议续聘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新世界店升级改造的议案》《关于拟引进南宁民族影业进驻公司新

世界店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5.2024年4月22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第一季度报告》。

6.2024年7月8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沟通会,对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事项进行沟通。

7.2024年8月5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8.2024年10月23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一)年报审计工作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在年报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根据年审工作安排,就年报审计的范围、计划、方法及年审重点关键审计事项、风险点、内控缺陷等方面积极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讨论,主动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和会计师关注的问题,并向公司相关部门反馈意见建议,及时协商解决,确保年报审计各阶段工作的有序推进和按时完成。在会计师出具审计意见后,召开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水平,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业绩预告及定期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

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执行的外部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价,就财务审计工作与其进行了沟通和讨论,了解了审计计划、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审计结果。认为四川华信在审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独立性强;专业水准和人员素质较高,按计划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对公司进行的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认真审阅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总结,督促公司审计中心严格按照年度、季度工作计划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要求抓好落实整改。对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完善和执行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五)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且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四川华信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后认为:上述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为更好促进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有效沟通,审计委员会召开多次会议,积极协调管理层就重大事项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委员主动了解未决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要求公司严格按《企业会计准则》审慎处理,全力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为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奠定了良好基础。

(七)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通过沟通会形式,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如与湛江五家海产品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进展情况、文化宫店经营场地整体转租事项的进展情况、解除文化宫店经营场地租赁合同后各事项的妥善处理、金湖广场非自营商铺委托第三方经营管理等事项,我们本着充分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向公司管理层提出需注意防范风险的建议,以及就公司如何扭转经营困境、提升治理成效等方面给予中肯的意见。

(八)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南宁威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为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等相关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充分发挥审查、监督、指导作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相关职责。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对股东及公司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规范履职,在健全和完善内控体系、提升内部审计质量、强化风险管控意识、促进内外部审计沟通效率等方面履行职责,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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