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百货(600712)_公司公告_南宁百货:独立董事2024年年度述职报告(李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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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百货:独立董事2024年年度述职报告(李骅)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年度述职报告

(李骅)

作为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九届独立董事,本人李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2024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的利益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期内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李骅,会计学专业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现任广西天华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截至目前,本人共担任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600712.SH)、金嗓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6896.HK)两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证书。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已就2024年度任职期间的独立性进行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公司及其关联方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本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自2024年7月26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1次,董事会5次。本人参加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度任职期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参加会议本年度任职期间股东 大会召开次数出席次数
55011

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进行独立判断,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所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本人认为任职期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合法合规,重大经营决策和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合法、有效的决策审批程序。

(二)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组织及参加会议,对会议的每项议案进行认真研究和审议,对所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2024年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任职期间共组织召开了2次会议,就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审

议。

2.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本人按规定对公司副总经理拟聘人选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了审查。

3.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没有召开会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没有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认为,本人任职的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召集、召开会议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参加业绩说明会

2024年,本人参加了公司两次业绩说明会,分别是2024年9月12日召开的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以及2024年11月2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在公司编制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过程中,本人通过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以及财务部门的沟通,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

明会方式,聆听中小股东发言和建议,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秉持诚信勤勉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通过实地考察、门店走访、现场交流、电话、视频、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全方位、多角度地关注公司的经营及管理。与公司高管及相关负责人就公司的内部控制、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工作进行及时沟通,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及行业经验,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公司积极配合本人的工作,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使本人更加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保证了本人有效行使独立董事职权。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违规担保等情况,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聘任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以及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聘任的副总经理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并具备与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件,均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需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的公司高管年度薪酬事项。

(五)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披露了29份公告,包括2份定期报告及27份临时公告。本人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查阅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相关审计事项的汇报材料,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涵盖了公司业务层面的各个环节,且在实际中得到有效的遵循,形成较为规范的管理体系。公司设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和检查,能及时发现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同时公司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保证了内部控制的持续改进和不断完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每一项提交会议的议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进行独立判断,客砚、公正行使表决权。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和执行情况,监督公司是否存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违规操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公司生产经营方面的讨论,从独立第三方的角度提供专业建议,助力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2025年,本人将继续秉承客观、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李骅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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