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盛屯(600711)_公司公告_ST盛屯: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时间:2025年4月7日会议召开日期:2025年4月14日

ST盛屯: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8

股票代码:600711 股票简称:ST盛屯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股权登记日期:2025年4月7日会议召开日期:2025年4月14日

二〇二五年四月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在公司股东大会上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以下会议须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二、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大会秩序。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和拍照。

三、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为2025年4月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上述人员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在会议召开前十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登记,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持股凭证和股东账户卡。

五、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干扰大会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否则,大会主持人将依法劝其退场。

六、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大会审议议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人许可后进行发言。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和所持公司股份数,股东应在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有直接关系的范围内展开发言,发言应言简意赅,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建议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三分钟。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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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序号 会议议程1 宣布到会股东、代表股份数、介绍来宾2 股东审议议案3 各位股东代表发言、提问4 通过大会计票人、监票人名单5 对议案进行表决6 宣布表决结果7 宣读法律意见书8 大会闭幕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一:《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4年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对2024年年度报告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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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4月8日

议案二:《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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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4月8日

议案三:《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监事会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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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2025年4月8日

议案四:《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报告期内的独立董事刘鹭华、任力、涂连东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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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4月8日

议案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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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4月8日

议案六:《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旨在向政府与监管机构、股东与投资者、客户、供应商与行业、员工、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方披露公司2024年度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方面的实践与绩效。公司在精进自身生产经营的同时,持续深化企业在社会中所承担的责任。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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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4月8日

议案七:《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5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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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4月8日

议案八:《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65,731,600.71元。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90,611,55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9,061,155.1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5.41%。本年度公司未进行中期分红;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4,011,4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313,072,555.1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5.61%。

如在该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5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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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4月8日

议案九:《关于2025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下属子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张,为满足各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2025年度公司下属子公司向银行、信托贷款、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及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时,公司(含子公司)拟为其提供担保。担保形式包含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贷款、黄金租赁、信用证及其项下融资、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再保理、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应收账款收益权到期兑付、转让的应收账款回购、履约担保、信托贷款、信托计划、资产证券化、股权基金融资、结构化融资、资产管理计划、专项理财计划、关税保证保险项目、申请期货交割仓库、境内外债券及票据、以自有资产抵质押为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等。公司计划为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9亿元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17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92亿元。计划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0亿元,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5亿元。

上述额度为2025年度公司预计的担保总额,在2025年度预计总额内,各下属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其中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包含以下情况: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担保;

(三)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四)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五)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六)法律法规、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董事长在担保总额度范围内根据各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5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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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4月8日

议案十:《关于开展2025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依照公司外汇相关进出口业务和海外投资经营周期以及谨慎原则,2025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何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0%,交割期限与外汇收支期间相匹配。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金额可以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额度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具体事宜参照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执行。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5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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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4月8日

议案十一:《关于开展2025年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提高盈利能力,依照公司商品衍生品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及谨慎原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开展2025年商品衍生品业务,具体为: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商品衍生品交易金额可以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具体事宜参照公司《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执行。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5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5年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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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4月8日

议案十二:《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非独立董事按公司相关规定领取相应的薪酬,其薪酬由工资、绩效考核收入两部分组成。其中工资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考核收入与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个人履职情况挂钩,并提交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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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4月8日

议案十三:《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含税),由公司统一代扣并代缴个人所得税。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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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4月8日

议案十四:《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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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4月8日

议案十五:《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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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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