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地产(600708)_公司公告_光明地产: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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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地产: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5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3-012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通知于2023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上午10:00在西藏北路199号光明地产总部大厦17楼智能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宏泽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实现2022年度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51,209,278.3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532,005,145.99元,公司累计可分配的利润为6,583,214,424.30元。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46,359,488.26元(母公司报表);

2、扣除分配2021年度普通股股利及其他81,859,717.80元;

3、剩余6,454,995,218.24元为2022年末实际未分配利润。为了保持企业现金流量的平衡,促使光明地产健康发展,同时又维护出资人的权益,公司拟以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预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完全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3-01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对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吴通红先生、李力敏先生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计通过《关于2023年度预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3-01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3年,公司按照自身实际情况进行了测算,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约58,344.32万元。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吴通红先生、李力敏先生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3-016)。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3-01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总部薪酬管理办法》、《总部绩效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勤勉尽职情况考评的结果,公司2022年度支付现任及2022年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合计为9,729,589.61元。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水平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薪酬平均水平及当地物价水平,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中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的当年薪酬,依照国资管理相关规定及考核结果兑现,其中包含了以前年度的考核结算,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支付独立董事2023年度津贴的议案》

公司在2023年度内拟支付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标准为每人15万元人民币(税前)。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3-01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3-01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3-02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3-02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兹定于2023年5月17日(周三)13:30,上海徐汇区漕溪北路595号A座五楼会议中心多功能厅,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3-02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董事会召开情况说明

(一)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履行审议程序

1、议案(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

(十三)、(十七),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2、议案(十五),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阅,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3、议案(十八)、(十九)、(二十),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阅,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履行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在审议议案(十二)、(十三)之前,已提前获悉该事项,经谨慎审阅后,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对议案(八)、(九)、(十)、(十一)、

(十二)、(十三)、(十五)、(十七)、(十八)、(十九)、(二十)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三)议案(十)、(十二)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通红先生、李力敏先生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四)本次会议形成决议生效尚须履行的申请程序

本次议案形成的决议(一)、(四)、(六)、(七)、(八)、(十一)、(十二)、

(十三)、(十五)、(十六)、(十八)、(十九)、(二十),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十)、(十二),在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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