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公司”)发行中期票据事项已经2020年7月3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八十八次会议及2020年8月1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于2020年12月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MTN1404号)。具体内容分别详见2020年8月1日、2020年8月20日、2020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0-038)、(临2020-041)、(临2020-046)、(临2020-076)。公司于2021年4月7日-4月8日实施了发行(债券名称:债券名称: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21光明房产MTN001),期限为3年,起息日为2021年4月9日,实际发行总额为人民币6.5亿元,发行利率为4.55%,发行价格为100元/百元面值。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1-011)。
公司本次发行202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人民币6.7亿元,于2021年7月8日-7月9日实施了发行(债券名称: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21光明房产MTN002)。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现将发行申购、配售、分销结果公告如下:
名称
名称 |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 简称 | 21光明房产MTN002 | ||
代码 | 102101276 | 期限 | 3年 | ||
起息日 | 2021年7月12日 | 兑付日 | 2024年7月12日 | ||
计划发行总额 | 6.70亿元 | 实际发行总额 | 6.70亿元 | ||
发行利率 | 4.28% | 发行价格 | 100 元/百元面值 | ||
申购情况 | |||||
合规申购家数 | 8家 | 合规申购金额 | 7.80亿元 | ||
最高申购价位 | 5.00% | 最低申购价位 | 4.00% | ||
有效申购家数 | 8家 | 有效申购金额 | 7.50亿元 | ||
簿记管理人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主承销商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联席主承销商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