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地产(600708)_公司公告_光明地产:光明地产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九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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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6-19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九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九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1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6月18日上午8: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宏泽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光明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参与竞拍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临港新片区重装备产业区04PD-0303单元H04-02地块(芦潮港农场环境整治配套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1-03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光明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参与竞拍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临港新片区重装备产业区04PD-0303单元H06-01、H16-04地块(芦潮港农场环境整治配套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1-032)。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董事会召开情况说明

(一)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履行审议程序

上述两项议案,在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阅,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二)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两项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一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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