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地产(600708)_公司公告_光明地产:光明地产关于在2020年度对外担保总额范围内调整部分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担保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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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3-31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21-010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2020年度对外担保总额范围内调整部分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调整担保额度的依据

(一)鉴于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光明地产”)2020年度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趋势,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担保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通知》(财会【2010】11号)、《上海市国有企业担保业务财务核算及内部控制工作指引》(沪国资委【2006】17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贷款担保管理制度》(光明食品财【2010】376号)、《光明地产章程》、《光明地产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公司分别于2020年7月31日、2020年8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八十八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定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核定了2020年度由光明地产及其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主要用于新增借款及借新还旧,担保额度定为人民币284.2155亿元,担保额度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鉴于审议光明地产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一般在每年年中召开,为了有效衔接自然年度与股东大会之间的时间差异,在下一年审议公司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未召开期间,发生的对外担保到期展期授权公司总裁机构在2020年度总额度内核准),具体内容详见分别于2020年8月1日、2020年8月2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0-038)、(临2020-039)、(临2020-046)。

(二)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九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2020年度对外担保总额范围内调整部分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在2020年度对外担保总额范围内适度调整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的担保额度,调整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总额不变,调整见表:

单位、币种: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人担保额度本次调整情况统计截至 20.6.30 被担保人 性质划分统计截至 20.6.30 投资比例 (%)
长沙碧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500原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0500万元。 本次调整增加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控股50.00
光明房地产集团浙江明玖置业有限公司60000原担保额度为人民币70000万元。 本次调整减少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控股93.00
被担保人担保额度本次调整情况统计截至 20.12.31 被担保人 性质划分统计截至 20.12.31 投资比例 (%)
农工商房地产(集团)广西明通置业有限公司143200原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0000万元。 本次调整增加额度人民币93200万元。非控股49.00
镇江联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0原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2900万元。 本次调整减少额度人民币12900万元。非控股33.00
宜兴宝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5000原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40000万元。 本次调整减少额度人民币65000万元。非控股49.00
成都辰禧置业有限公司8500原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3800万元。 本次调整减少额度人民币15300万元。非控股34.00

保额度为人民币23800万元。本次调整减少额度人民币15300万元,调整后担保额度为人民币8500万元。

(二)原为镇江联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镇江联启”)提供担保,原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2900万元。本次调整减少额度人民币12900万元,调整后担保额度为人民币0万元。

(三)原为宜兴宝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宜兴宝明”)提供担保,原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40000万元。本次调整减少额度人民币65000万元,调整后担保额度为人民币75000万元。

(四)原为农工商房地产(集团)广西明通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广西明通”)提供担保,原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0000万元。本次调整增加额度人民币93200万元,调整后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43200万元。

截至目前,为成都辰禧、镇江联启、宜兴宝明与广西明通担保,均不存在已发生超出调整后担保额度情况。

根据相关要求,在具体调整被担保人时,全资子公司仅可与全资子公司之间作调整;控股子公司仅可与控股子公司之间作调整;非控股子公司仅可与非控股子公司之间作调整。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成都辰禧、镇江联启、宜兴宝明和广西明通均为非控股公司,符合上述要求。

上述调整事项(一)、(二)、(三)、(四),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之前有效。

三、本次调整涉及的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币种:人民币)

1、名称:成都辰禧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驿都中路337号1栋1单元9层1号;法人代表:陈序平;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23,111.22万元,负债总额为115,293.74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29,05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86,243.74

万元,净资产额为7,817.48万元,营业收入为16.15万元,净利润为-1,356.34万元,负债率为93.65%。

2、名称:镇江联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镇江市丹徒区华山路88号;法人代表:杨曦;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商务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保险等金融类业务);企业管理咨询;非爆破性房屋拆除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物业管理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为80,892.31万元,负债总额为61,687.97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1,687.97万元,净资产额为19,204.33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257.24万元,负债率为76.26%。

3、名称:宜兴宝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宜兴市丁蜀镇青龙山;法人代表:吕翠华;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69,635.82万元,负债总额为150,604.12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50,604.12万元,净资产额为19,031.71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913.77万元,负债率为88.78%。

4、名称:农工商房地产(集团)广西明通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五象大道668号9栋108号铺;法人代表:熊源;注册资本:14285.71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对房地产开发的投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为377,358.42万元,负债总额为376,234.86万元,银行贷款总额为98,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296,234.86万元,净资产额为1,123.56万元,营业收入为73,865.11万元,净利润为10,262.57万元,负债率为99.70%。

四、本次担保调整经审议的程序情况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九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下午14: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宏泽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在2020年度对外担保总额范围内调整部分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独立董事履行审议程序

本公司独立董事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认真核查了公司本次在2020年度对外担保总额范围内调整部分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担保额度的情况,并作出如下专项独立意见:

经我们查验,公司本次在2020年度对外担保总额范围内对部分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担保额度进行调整后,仍然确保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事项均是由光明地产及其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在284.2155亿元担保额度中;并且在具体调整被担保人时,全资子公司仅可与全资子公司之间作调整;控股子公司仅可与控股子公司之间作调整;非控股子公司仅可与非控股子公司之间作调整。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成都辰禧置业有限公司、镇江联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宜兴宝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农工商房地产(集团)广西明通置业有限公司,均为非控股公司,符合上述要求。光明地产及其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主要用于新增借款及借新还旧,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及资金合理利用所需要,公司对其生产经营、资金使用和其他重大经营决策均有内部

控制制度予以保证,并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文件精神履行了法定的审批程序。综上所述,公司在2020年度对外担保总额范围内调整部分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担保额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表示同意。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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