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地产(600708)_公司公告_光明地产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八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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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25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八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第八届董事会第一百八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下午13: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宏泽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0-014)。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郭强先生为总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0-016)。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苏朋程先生为副总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0-016)。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宁波联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宁波祥生弘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0-017)。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全资子公司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宁波万科企业有限公司签署宁波明科置业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0-018)。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内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送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进一步防控内幕交易风险,提升公司内部风险管控体系能级,

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起到实质性作用,本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修订版全文,详见2020年4月25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董事会召开情况说明

(一)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履行审议程序

1、议案(一)、(二)、(三),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阅,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2、议案(四)、(五)、(六),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阅,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履行审议程序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一)、(二)、(三)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本次会议形成决议生效尚须履行的申请程序

议案(一)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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