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8证券简称:光明地产公告编号:临2025-027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5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吉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5-02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5-02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5-02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长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5-02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5-02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5-02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5-02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5-02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5-02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
为了通过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度,引导公司的市值与
内在价值趋同;同时,利用资本运作、权益管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体现,获得长期的资本市场支持,从而达到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利益并举的目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以下简称:《指引》),结合上海市国资委《关于报送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通知》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5-03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5-03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董事会召开情况说明
1、议案1、2、3、11,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6、11,已经审计委员会全票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3、议案1、2、3、4、5、7、10,已经战略委员会全票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4、议案8,已经提名委员会全票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5、议案9,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票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