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8证券简称:光明地产公告编号:临2025-016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7日上午10:00在西藏北路199号光明地产总部大厦17楼智能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吉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本次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意独立董事张晖明先生、朱洪超先生、王扬女士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议案所涉三位现任独立董事张晖明先生、朱洪超先生、王扬女士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由独立董事代表在股东大会上宣读。公司董事会对三位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勤勉尽责和为公司稳健发展提出的各项建议表示衷心感谢!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年度报告中的各项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2024年的财务状况。全票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全票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所涉三位独立董事张晖明先生、朱洪超先生、王扬女士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5-018)。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2024年,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整体运行良好,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的管理要求,能够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公允提供合理保证。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有效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原则,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现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形成了适应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战略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该内部控制体系贯穿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层面和各个环节,确保生产经营处于受控状态。全票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
公司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倡议,于2024年6月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其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回顾,并形成评估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要求,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估值提升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5-02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对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2024年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张晖明先生、朱洪超先生、王扬女士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一致认为,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与光明财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平、公允,公司资金独立、安全,
不存在被关联人占用的风险;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同意该项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关联董事李力敏先生、罗锦斐先生已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2024年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预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5-019)。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5年,公司按照自身实际情况进行了测算,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约45,113.31万元。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张晖明先生、朱洪超先生、王扬女士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同意该项日常关联交易,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关联董事李力敏先生、罗锦斐先生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5-020)。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18、审议通过《2024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
况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光明地产《公司章程》、《总部薪酬管理办法》、《总部绩效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勤勉尽职情况考评的结果,公司2024年1-12月支付现任及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计为6,104,580.70元。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1-12月薪酬水平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薪酬平均水平及当地物价水平,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中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的当年薪酬,依照国资管理相关规定及考核结果兑现,其中包含了以前年度的考核结算,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一致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所获税前薪酬符合年度考核要求和市场化原则,相关人员薪酬发放符合公司相关薪酬制度,披露的薪酬与实际发放相符。全票同意该薪酬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薪酬事项时,所涉两位从公司获取薪酬的董事陆吉敏先生、郭强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支付独立董事2025年度津贴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
公司在2025年度内拟支付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标准为每人15万元人民币(税前)。
本议案所涉三位独立董事张晖明先生、朱洪超先生、王扬女士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5-02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5-02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尚须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如需)的批准,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接受发行注册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情况。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5-02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须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情况。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召开情况说明
1、议案1、4、9、10、11、16、17、19、20、22、23,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3,独立董事代表在股东大会上宣读;
3、议案15、17,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4、议案4、5、6、8、9、10、12、16、21,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全票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5、议案19、20,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票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6、议案13、14、22、23,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全票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7、议案3、7、20,所涉议案的三位独立董事已回避表决;
8、议案15、17,所涉议案的两位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9、议案19,所涉议案的两位从公司获取薪酬的董事已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