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股份(600694)_公司公告_大商股份: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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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26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娜娜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我们认真地审核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拟定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实际审计工作量,决定向其支付2024年度审计费共计15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30万元),不承担审计工作人员差旅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了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公司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决定审计费用等相关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大商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经营发展需要而发生的,决策程序合法,定价合理、公允,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的反应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大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大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大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我们认真地审核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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