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18 年度 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 2017 年度审计报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25 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28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18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 2017 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第 40 条第 11 款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2018 年度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根据会计事务所全年财务审计、内控审计工作量,结合目前市场价格水平,经与审计机构协商,拟定 2018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 38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18 万元,并承担审计人员的食宿、差旅费用。 支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2017 年财务审计费用 38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18 万元。 此议案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8 日